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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 来源:洱源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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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612日至7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巡察,95,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917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按制定的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逐项整改。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县妇联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制定支部学习计划,采取干部职工自学、每周一例会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交流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2.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等重要理论和著作原文,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进一步加强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用学习来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二)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的作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018628日召开县妇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镇乡妇联换届和县妇联换届等重要问题。20181018-19日召开了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妇联执委会、常委会,配齐配强了县妇联领导班子。二是制定了《洱源县(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实时对各镇乡、县级各成员单位两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导。三是及时研究全县妇女工作,与9个镇乡妇联签订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对镇乡妇联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力度,年底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是制定了《县妇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议事制度、规范会议。

2.针对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了《县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接待制度》和《县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管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工作,加强痕迹资料管理,认真接听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有效处置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417人次,办结率达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洱海·巾帼行动脱贫攻坚·巾帼行动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力,宣传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县妇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县妇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每周一政治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在单位内部营造了团结向上的环境。

3.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推进互联网+妇联建设。完善妇联系统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发挥洱源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作用,不断推送符合新时期女性需求的新闻稿件。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质,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年内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3次,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与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实党建工作,通过党建+”的模式,有效将党支部工作与妇联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双促进。

2.针对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年初根据党员岗位确定了党员管理目标,并与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目标管理考核。二是高度重视党建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建基础档案。

3.针对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妇联党支部换届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基础工作需加强整改情况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县妇联党支部工作制度》(暂行),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纪律、程序、要求,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1次。二是制定了《县妇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规范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每月1日的党费日制度,全体党员按时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仍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抓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党员经常性教育。截至目前,组织党员学习13次,召开党员大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5次,撰写心得体会5篇。二是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年初结合支部实际,制定了党员积分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每名党员按月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每季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认定党员积分,按程序进行公示,并将党员年度积分作为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进一步深化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始终做到亲力亲为抓党建,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分管股室抓好内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妇联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

2.领导班子树牢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失职的理念,班子成员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实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代价》和《警钟》等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制定了《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修改完善了《县妇联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县妇联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妇女发展循环金的管理。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对县妇联国有资产进行了盘查清理。经盘查,县妇联有县妇联托儿所、茂荣三八综合基地、西山核桃基地三个项目。

3.针对物资采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大公开采购力度,认真履行采购手续,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二是按照规定和要求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加强采购审批,规范采购行为,由需要采购的股室报办公室初审后,报请主席办公会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2.完善《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县妇联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制度执行,杜绝公务接待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等违纪违规行为和其它违反廉洁从政情况的行为发生。

3.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奖金,杜绝用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等违规行为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妇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7225;电子邮箱:eyxfl@126.com

洱源县妇女联合会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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