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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公告(第1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 来源: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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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洱源县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新建洱源县经营性公墓的批复》(洱政复〔2019134号文件)批复,由洱源同泰陵园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组织新建洱源县经营性公墓。为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以及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等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现洱源县民政局决定举行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为使听证会顺利举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听证事项

对《洱源县经营性公墓拟建设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12月上旬在洱源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旁听代表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

(一)听证代表构成及名额

1、听证代表共30名。其中:(1)利害关系人代表11名;(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县人大代表3名、县政协委员3);(3)专家学者代表2名;(4)法律工作者2名;(5)相关部门代表6名;(6)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

2、旁听代表3名。

(二)听证代表产生的方式

1项至第5项听证代表直接邀请产生。第6项的听证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县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洱源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邀请产生。

(三)旁听代表

旁听代表名额3名,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县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洱源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采用电话、邮箱等直接报名的方式(报名表附后)。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 11 30 日下午 17: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洱源县民政局将根据报名或邀请情况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应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张凤斌

联系电话:0872-5127679

电子邮箱:819991254@qq.com

地址:云南省洱源县民政局2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附件:1.《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报名表》

     2.《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拟建设方案》

                            

                        洱源县民政局

20191120

附件1

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报名表

文化程度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报名参会理由

附件2

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拟建设方案

经营性公墓是推进殡葬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载体,是满足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要求,到2020年全县火化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100%,规划建设经营性公墓已刻不容缓、十分必要。经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多次踏勘和分析研究,现将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洱源县辖6镇、3乡,总人口30万,全县国土面积2875平方公里,目前已经确定外片51乡为火化区。经营性公墓作为火化后的骨灰安葬设施,拟选址在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委会地界,项目总体规划的占地面积约为200亩,采用分期开发方式推进,其中一期用地67.2亩。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府主导,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以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依法强化殡葬管理,通过推行火葬,规范土葬,倡导生态安葬,革除丧葬陋习,进一步减少丧葬用地和资源浪费,建立科学、规范、文明、环保的丧葬管理新模式,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必要性

洱源县全县30万人口,火化区人口约22.18万(2017年数据)。按每年死亡率6‰的平均值计算,每年火化区自然死亡人数约为1330人,假设仍然按土葬进行,那么以每具遗体装棺土葬需要约 1立方木材,占用 15 平方米土地计算,每年全县仅城镇人口消耗 1330立方木材,还将吞噬 20232平方米的土地。坟墓是一种永久性的构筑物,如任其占用,死人与活人争地用的严重局面将不可避免。

公墓是人们寄托感情的场所和国家推行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化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相对独立的行业。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公墓已有简单、单一的处理骨灰或遗体功能演变为多功能的集合体。充分认清公墓的价值与功能对于公墓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不实行殡葬改革,不统一建公墓,长期大量占用土地,今后的子孙后代将没有粮食吃,也会因为亲属死亡后大操大办的攀比风、墓碑的豪华及奢侈等不良风气,导致返贫致贫。所以,实行殡葬改革,统一集中建公墓是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四、经营性公墓的建设主体

洱源同泰陵园有限公司

五、经营性公墓选址及规模

公墓选址位于公墓选址为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委会地界,占地约200亩,其中一期用地67.2亩。总体规划建设骨灰墓穴1.7万冢、总停车位168个以及绿地、园林小品、办公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5000万元。距洱源县城7公里,周围为山地及林地,无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和文物保护区,不在古村落以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范围内,符合公墓选址要求。经营性公墓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

六、覆盖范围

经营性骨灰公墓的服务对象为洱源县辖区内有需求的人员。

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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