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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撤除矿山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的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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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经核实,你公司的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洱源县腊坪钛铁矿位于洱海保护管理范围三级保护区,其中,2号矿体部分位于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已不具备开采条件,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款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请你公司自行拆除矿山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并妥善遣散从业人员,若逾期未拆除,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拆除清运关闭工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你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你矿山企业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义务和尾矿库闭库工作,请你矿山企业尽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和尾矿库闭库工作。

    特此通知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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