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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关于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公告(第3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 来源: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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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大理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使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在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洱源县民政局于2019121014时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会前,洱源县民政局分别于20191120日和125日通过在洱源县政务网站发布了听证会(1)、(2)号公告,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邀请函,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听证机关邀请的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共30人,分别是:县人大代表3人、县政协委员代表2人、律师代表2人、专家学者代表2人、相关行业代表6人、社会普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代表12人;旁听代表3人。听证代表具有广泛性、专业性、代表性。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32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30人,实到26人(缺席2人,请假2人)。达到参会听证代表2/3以上,符合《大理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县民政局副局长朱灿忠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县民政局局长吴德椿担任决策发言人,听证人由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王自力担任、听证监察员由杨七凤、杨琦担任;听证记录员由张凤斌、杨阔丽担任。

听证会共有七项议程:一是宣布听证会纪律;二是介绍参会代表。三是听证会监察员对听证会代表身份进行核实;四是由决策发言人就草案起草部门对听证事项作简要介绍和说明;五是听证答辩,由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问,然后由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给予答复;六是听证会代表核实听证会记录,并签字认可;七是听证会小结。会议按既定议程依次进行。

在听证会上,县民政局长吴德椿对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主体,公墓选址及规模、公墓的监管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和说明。

二、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从大局出发,既遵守国家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办法,又维护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听证代表的职责,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对听证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根据记录认真整理,参会的26名听证代表中,15名代表对洱源县经营性骨公墓项目建设无意见, 11人发表了意见建议和建议。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质询和提问作如下说明和回答:

(一)人大代表苏智问:

1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如何确定的?

2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成使用后,如何制定价格?

决策发言人吴德椿答:

1国家、省对经营性公墓建设选址有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水库堤坝、水源保护区、高速公路、铁路、交通主干道两侧选址。项目建设中需提交发改、民政、国土、林草、水务、环保等部门进行行政审批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审批。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用地选址符合相关要求,涉及各部门的审批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2根据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经营性骨灰公墓由经营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自主核价。洱源县经营性公墓建成使用后,将开发建设不同档次的墓位供群众自主选择,广大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自主选择选择墓位安葬。

(二)人大代表赵双茹问:

1按报告材料中死亡率计算,洱源县每年有1300多正常死亡人口,经营性公墓的承受能力有限,是否考虑扩大经营性公墓建设规模,至少满足30年左右的使用需求?

2对项目建设用地的植被恢复有哪些要求?

决策发言人答:

1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主要服务对象是洱源县城镇居民和其他乡镇有意愿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人群,洱源县经营性公墓规划区内,还包括了茈碧湖和三营镇两个公益性公墓,政府还将在其他乡镇投资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以满足当地居民的安葬需求。因此,洱源县经营性公墓的现阶段规划容量,可满足未来至少50年的使用需求。

2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的绿化覆盖率有着严格的要求,项目建成后,陵园整体绿化效果绝对比现状要好。

(三)人大代表刘寿熊问:

1县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离西片较远且交通不便,如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2殡仪馆和公墓是否执行政府定价?

决策发言人答:

1洱源县殡葬改革工作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计划在西片先行建设遗体公墓,实现从乱埋乱葬到有序安葬的目标,待西片划入火化区范围后,再建设公益性骨灰公墓。

2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和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其中遗体火化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殡仪馆其他延伸服务和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服务方自主核定,但在价格核定过程中,政府将进行相应的管控,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政协委员赵培杰问:

1经营性公墓的服务范围和覆盖人群是哪些?

2洱源县每年有1300多正常死亡人口,经营性公墓的承受能力是否能满足长期使用需求?

决策发言人答:

1洱源县经营性公墓的主要服务范围是洱源县城镇居民,覆盖范围为洱源县辖区及周边部分地区的居民。

2经营性公墓主要服务于洱源县城镇居民,茈碧湖、三营两镇的公益性公墓将与经营性公墓同步建设,今后还将在其他乡镇分别建设公益性公墓,满足当地居民的安葬需求。因此,经营性公墓的服务年限问题可请社会各界放心,一定满足使用需求。

(五)法律代表杨七凤建议:

1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的环境影响事项要充分考虑。

2价格标准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接受。

决策发言人答:

1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在施工建设和后期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是一项重点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执行,请社会各界放心。

2价格核定和执行事关百姓利益,有关部门将严格进行管控。

(六)行业部门代表赵晓燕建议:

1经营性公墓建成后要规范管理服务。

2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

决策发言人答:

1经营性公墓的投资建设和服务管理单位是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严格审查后确定的,在全省内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口碑,服务规范方面的问题请社会各界放心。

2县民政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尽职尽责对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七)行业代表徐庆祥建议: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实施。

决策发言人答:

民政部对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有着严格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只批建一个经营性公墓,在行业内部需要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在项目建设方面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包括发改、住建、国土、林草、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

(八)林草局代表杨桂香建议:

1项目建设需依法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后才能动工建设。

2建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置好建筑垃圾。

决策发言人答:

1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规定,依法申请林地使用许可,确保项目依法实施。

2对于建设施工的管理,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同时请住建、自然资源、环保、水务等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九)环保局代表李绍媛问:

1殡仪馆投入使用前需完成环保验收。

2经营性公墓与殡仪馆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决策发言人答:

1殡仪馆的设施设备均按环保部门要求建设,现有两台高档遗体拣灰炉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加装了两套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尾气处理设备,环保验收工作正在组织中。

2经营性公墓建成后,环保设施建设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建设,确保周边环境不受任何影响。

(十)厉害关系人代表早彭真建议:

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路的问题,希望到时候两边都要有路。

决策发言人答:

东边的路我们在规划中有,现在南塘子水库扩建项目即将要动工,我们只能等水库基本建成后再来建设,避免搞重复建设。

(十一)厉害关系人代表杨桂凯建议:

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周边道路建设问题。

决策发言人答:

殡仪馆、墓区周边道路建设问题,在此前已和县政府领导、交通、林草、自然资源、三营镇、永乐村委会等部门和领导进行过沟通,将确保在殡仪馆、公墓正式投入使用前完成周边道路建设,保障治丧群众和周边居民的出行。

三、听证决策人的综合意见

听证决策人认为,本次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发表的意见及建议客观公正,合法合理,洱源县民政局将责成公墓投资建设单位(洱源同泰陵园有限公司)根据听证代表所提意见,进一步修善洱源县经营性骨灰公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服务模式等,以求更加符合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的规定,将经营性公墓收取的墓穴租用费、墓穴管理费等收费标准报发改部门审核批准。县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洱源同泰陵园有限公司公墓收费项目和墓穴定位的指导和监管力度,科学合理定价。洱源同泰陵园有限公司应积极采纳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广大群众消费需求和承受能力,开发多种符合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墓穴,供消费者选择。

综合本次听证代表发表的意见,听证决策人认为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选址、规划符合政策,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城市规划。按照听证制度要求,报县人民政府法规政策股审核后,如无不妥,洱源县民政局将向大理州民政局上报洱源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并由大理州民政局转报云南省民政厅审批。

洱源县民政局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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