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2号尾矿库已按相关规定完成闭库工作,但未消号。1号尾矿库上库、1号尾矿库下库及3号尾矿库均超过最终使用标高(尾矿坝堆坝超设计坝高)(依据大理金城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实测数据)及截排洪设施淤堵严重,尾矿库排洪设施不完善,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依据尾矿库专家现场检查意见),已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其中1号尾矿库下库未履行尾矿库建设“三同时”手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非法尾矿库;1号尾矿库上库及3号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大理州应急管理局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后你公司应开始对1号尾矿库上库、1号尾矿库下库及3号尾矿库尽快实施安全闭库,对2号尾矿库安全设施进行查缺补漏。若你公司拒不履行对以上4座尾矿库闭库治理主体责任,洱源县人民政府将指定(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闭库治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你公司非煤矿山生产、生活设施拆除后补助(补偿)资金中扣除。 特此公告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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