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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报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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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函〔20192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审核制度、五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县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政务公开职能划转

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政务公开职能从县政务局划转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做好全县政务公开接续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信息公开股,设专职工作人员3名,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全县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的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县级各部门、各镇乡均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内容保障有人管、有人抓,不断档、不脱节。

(二)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关停长期不更新的微信公众号2个,目前,全县共有政务新媒体14个(微信8个、微博4个、抖音1个、今日头条1个)。切实加大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在确保不出现错漏信息的同时,保证每个新媒体每月1—15日、16—30日分别更新不少于1条原创信息,今年以来,全县政务新媒体共更新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品牌推介等各类政府信息814条。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制定《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明确公布内容由起草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管中心进行发布审核,确保门户网站更新信息内容格式、文字、照片及附件等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和省州同步运行改版后的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布33个县级单位、9个镇乡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承诺办理事项、咨询电话等服务事项348项。“直接受理”事项107项,“马上办”12项,74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行互联网 监管改革,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全县29家涉及行政检查事项的单位实行工号实名制,完成录入并审核监管实施事项605条。

(三)阳光审批工程项目

一是确保建设项目审批公开。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建设项目的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调监管。目前,全县共12家单位、80个项目进驻平台,今年以来,共受理项目在线审批209件,办理完成194件。二是规范交易中心交易行为。坚持集中交易、网络运行、源头防腐的思路,严把进场交易项目审核关,严格遵守评标室管理章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操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公平。今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数共177个,其中,全过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数163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梳理工作,完成我县37个单位、9个镇乡权责清单的调整,12月底可完成在省、州、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布。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加强财政预决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举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洱海保护治理等重点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机关职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事业性收费等行政部门日常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374条,其中:部门预算121条、部门决算114条、公共资源交易21条、住房城乡建设2条、食品安全7条、脱贫攻坚21条、环境保护34条、人社保障13条、政策解读18条、其他信息23条。三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规范各镇乡、县级各有关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 18家单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积极及时回应社会诉求

强化政务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工作,利用问政洱源微博公众号,加强对微博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今年以来,共处理并回复问政微博66条。提升“12345”热线办理能力,接到“12345”热线平台交办工单17件,均在要求工作时限内完成办理。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管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公文属性界定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公文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4种公开属性的界定还不够清楚,应公开的公文未及时对外公开。二是部分单位公开信息审核不够严谨。主要表现在提交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布信息中错字漏字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务新媒体更新主动性不强。部分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单位没有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有的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多次催办才更新内容。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情况分别于每月14日、28日各检查1次,确保按照省州要求完成更新任务。二是督促各镇乡、县级各有关单位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发布信息的审核力度,同时,善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设置的错字检测纠错功能,杜绝更新内容的错字、敏感字、表述错误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全县各镇乡、县级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规范化服务水平。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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