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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 来源: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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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313日至4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628,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及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1. 坚持先学先悟。以在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先学先改认真做好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精神追求摆在突出位置,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领导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思想上绝对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坚定紧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2019年,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9次,召开党员大会32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3次。

2.扎实开展培训研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大培训、大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政法工作实践当中。521日至23日,组织103名政法干部参加了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627日,组织87名政法干部参加了“全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培训”,并组织了专题研讨,使全县政法干警更加深刻认识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

(二)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及时调整分工。机构改革后,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及时对县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并于201955日将《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委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洱政法〔20197号)下发至各镇乡及县级政法各部门。按照单位分工方案,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镇乡及县级政法各部门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领导班子成员间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合力,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2.强化工作责任。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严格实行“AB角”工作制度,切实增强补台补位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于201965日下发了《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既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又相互配合、及时补台补位,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群众安全感提升、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及时安排部署。调整充实了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培训、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于2019718日下发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签订《县委政法委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并就本部门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及时作了安排部署。

2.严格督促落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组织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活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交心谈心、听取汇报,实现交心谈心全覆盖。共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交心谈心22人次。

3.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及干部职工思想实际,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截至目前,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9次。

4.严抓“阵地”建设。明确了专人负责“洱源长安网”网站、洱源县政法微信公众号及洱源政法微博的管理以及日常维护和更新,切实强化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洱源县政法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落实党建责任。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强化管理,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作为政法委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2019年,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将党建工作与政法委主责主业同安排同部署。

2.严抓队伍,强化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党务干部成为党建工作行家里手,促进党建工作开展。党支部所有党员按照要求下载安装了“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充分利用学习平台学习相关的党建知识。20194月,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改选,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现党支部党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616日至29日,政法委机关7名干部分两批到厦门大学法学院参加培训,其中党支部3名委员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3.理顺思路,抓实党建工作。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政法委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党建工作同政法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通过抓好党建工作,促进政法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对书记办公会上布置的党建工作,由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抓好落实,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成效。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强化学习效果。党支部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2019年,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先后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召开党员大会32次,上党课8次;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和“政治生日”制度,每月的月初日收缴党费,并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

2.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201987日,县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领导亲自审查把关,对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对照检查问题查摆严肃认真、问题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落实有效,杜绝照搬照抄情况。会议邀请了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同志到会指导。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集中、态度诚恳、剖析深刻、程序严谨,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目的。

(三)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的整改情况。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常态化、制度化。以“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先学先改认真做好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把党员的管理与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行党建工作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县委政法委党员干部职工按照要求认真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等学习平台的学习。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对党员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按照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的具体指标对党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定期公布评定结果,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强化氛围营造,增强廉政意识。在单位内部加强廉政文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在投资1万余元,在单位会议室及办公区制作安装了廉政文化书法绘画作品及制度牌的基础上,于20198月再制作安装了党务政务公示栏、车辆去向公示牌,在公示区域内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公开、公示和宣传教育。

2.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常务副书记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到工作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并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紧密结合岗位、职务特点,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廉政风险防控真正入脑入心。2019年,县委政法委13名党员干部职工均签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13人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3人次。

3.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抓实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党性观念、公仆意识、敬业精神和廉洁品质。2019年,县委政法委先后组织党支部党员开展廉政知识学习13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5次。通过开展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意识,有效促进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反‘四风’不够坚决”的整改情况。

1.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织密扎紧“制度之笼”。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

2.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程序。在工作中,县委政法委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工作人员就餐范围。接待费报销坚持一事一结算,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

3.强化求真务实意识,弘扬务实作风。工作中严格精简会议、文件,严格发文办理,严控发文数量,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文字工作质量,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严格文件制发审核把关,切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推进工作的问题。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坚决不搞照搬照抄、层层转发。2019年,县委政法委发文数量较去年精简35.9%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对指定用途的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设立工会专户。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县委政法委于201988日开通工会专户,并将结转工会经费拨入专用账户,严格使用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洱政法〔201441号)文件,严格财务单据审核,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按照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洱财库〔20154号)文件精神执行,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严格现金使用管理,对临时大额现金支付业务实行财政审核。财务人员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872-5127967;电子邮箱dlzeyxzfw@126.com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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