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公 告
洱不动产公﹝2020﹞002号
赵嘉连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洱房产字第邓A-0004-1-4号)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洱源县原邓川奶粉厂宿舍区1-2-101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其权利,该期间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权利,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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