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公 告
洱不动产公﹝2020﹞001号
洱源县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证号:洱国用(2013)第195号〕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水务局东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其权利,该期间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权利,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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