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洱源县道路交通秩序,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洱源县宁新路辅路针对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配合,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具体位置公布如下:
抓拍方式 |
设置地点 |
方向 |
处罚依据 |
流动巡查 抓拍 |
起点:宁新路辅路起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前) 终点:宁新路与县城连接线环岛处。 |
东、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十二)项 |
以上公示于2020年2月25日起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违法停车抓拍工作于2020年3月5日起正式实施。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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