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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公示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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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 月5 日
执法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裁决
数量 0 139 0 0 0 0 0
备注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第1款、第2款、第42、43、44第1款和第2款、45条;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款和第2款、第39条第1款和第2款、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第42条第43条第1款和第2款、第44条第1款和第2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3、24、26、27条;《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五、《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
填表说明:
1.各单位汇总的执法案件数据必须是当年已经办结的案件数据;
2.委托执法的有关数据由委托机关汇总公开;
3.本表汇总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4.备注栏填写本机关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包含本机关具有的行政执法职权及职权行使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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