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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 来源:洱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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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64日至7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并于1014日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明显,集体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效果有待提升”问题。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带头干,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及学习时间,做到每季度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10月以来共开展4期理论中心学习;二是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并进行讨论,现已完成3次专题学习,撰写学习交流材料30份,做到在学习中领会精神实质,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果。

2.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武装,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进行集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领导对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大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了专题辅导;二是建立了洱源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将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到统计工作中,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洱源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二)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功能弱化,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决策作用。一是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导向,搞好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能力;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现已开展谈心谈话共331人次;三是注重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县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以党组文件印发并严格执行,以实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针对“‘业务化’倾向明显,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问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领导带队能力,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一是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好统计各项工作,发挥好联席成员单位职能;二是严格执行洱源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作一盘棋推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推进局党组议事和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四是成立了县统计局工作岗位调整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岗位人员调整的监督。

3.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班子团结不紧密,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分工与合作意识,既服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又统筹局内部工作。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完善了县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了县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压增压,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在工作中不断提升大局意识和忠诚干净担当意识。

(三)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法治意识不强,执法队伍建设不力,综合运用统计执法检查的措施缺失”问题。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积极争取参与国家、省、州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统计执法力量;二是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现已进行了3次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200多人次;三是严格执行《洱源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规定,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邀请了州统计局领导作专题辅导;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了《红河州泸西县建水县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整改方案》,要求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2.针对“质量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建设力度不够,源头数据质量把控举措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质量意识”,认真钻研统计业务,熟练掌握各项统计标准,加大数据动态监测力度;二是积极参加国家、省、州统计工作业务培训,并研究制定我县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计划,现已召开了32019年度统计年报业务培训会;三是坚决执行洱源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洱源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评估,2019年我局共撰写统计分析报告23篇,同时对各镇乡、相关企业的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4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论文5篇,提高了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能力,增强了数据质量意识,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3.针对“服务意识不强,横向沟通联系不足,指导被统计单位业务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9月以来,由政府主持召开了3次统计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了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根据工作实际对相关企业开展“服务千企”行动,并撰写“服务千企”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报告,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确保一年不少于2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洱源县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县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全面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确保一年内不少于2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并接受监督,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带头落实并严格督促全体党员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三是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丰富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与形式,9月以来,我局开展了以“服务千企”、“三清洁”、“挂包帮、转走访”、“三禁四推”、缅怀先烈教育活动等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领导班子轮流讲授党课4次,召开了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增强了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四是突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关于“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建设、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重要决定和决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观看《榜样》等教育专题片,学习先进事迹,并作专题辅导,对党员进行全面教育;二是建立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党费日”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足”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强化监督意识,建立县统计局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对各工作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针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切实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

2.针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充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少于上廉政党课共4次;三是于2019年底撰写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共4份。

(二)关于“制度执行不严、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一是制定了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以集体学习和印发的方式,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成立了财务管理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财务管理监督,做到手续完备,杜绝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2.针对“工作纪律松散,上下班、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制定了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县统计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严格进行年度考核。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加班、值班、出勤补助”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对违规发放补助情况,认真查找、梳理单据,联系责任人,清退违规发放款项。今后将更加严格地执行相关规定,逐级审核,层层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违规发放会议补助”问题。对违规发放的会议补助已进行清退,同时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今后将更加严格的贯彻执行。

3.针对“违规购买礼品、实物、土特产品”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差旅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央六条禁令”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严格审核费用支出,加强经费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和观看《反腐枪声》等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了新的认识,并在会议上公布巡察情况,当面提醒,进一步杜绝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品、食品的情况发生。

4.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洱源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并要求严格按照办法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二是坚持来函接待,强化监督和审核工作,严格做到事前有审批,事后有汇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5127948

通信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行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6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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