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洱源县境内风大雨少、气温持续回升,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清明节、三月街民族节来临,群众自发前往马鞍山、罗坪山、清水朗山等地扫墓、游玩人数急剧增多,山区、林区临箐面崖、坡陡弯急路段较多,道路通行条件差,安全隐患大,导致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工作压力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境内马鞍山及罗坪山、清水朗山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及省州县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封闭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30日起对洱源县境内马鞍山(含华能风电场)及罗坪山(含大唐风电场)、清水朗山(含国电场)林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二、右所镇、牛街乡、三营镇、茈碧湖镇、凤羽镇、炼铁乡、乔后镇、西山乡及赶羊涧林管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迅速关闭洱源县境内马鞍山(含华能风电场)及罗坪山(含大唐风电场)、清水朗山(含国电场)所有进山入口,由乡村干部、生态护林员在各入山路口值守,认真做好登记、排查、管控等工作,严格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境内马鞍山及罗坪山、清水朗山林区,并对管控林区内的滞留人员进行排查并劝返。
三、群众发现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境内马鞍山及罗坪山、清水朗山林区的车辆和人员线索的,要积极向所属镇乡人民政府举报。所属镇乡人民政府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做好封闭管理工作。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引导群众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广大群众有计划进入马鞍山、罗坪山、清水朗山等地的,应及时取消出行计划,并积极推广宣传,避免大量人员前往马鞍山、罗坪山、清水朗山等地。
五、对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境内马鞍山(含华能风电场)及罗坪山(含大唐风电场)、清水朗山(含国电场)的车辆和人员及虽经允许进入但未主动上交火种、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的人员,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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