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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 来源: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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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93日至10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3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3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存在的问题的思想根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通过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严实整改的态度,提高了对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了《中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整改责任,相关股室各司其职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二)迅速部署,立改立行。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于424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反复研究通过《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方案》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期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2次,组织巡察专班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落实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性不强,学用结合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不扎实”整改情况。一是519日制定下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局党组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干部职工自学、专题学习、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重点研讨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水平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目前组织中心组学习4期,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1期。二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建党风工作会、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学习十九大精神实效性不强,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和领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两次,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大力提升做好“三禁四推”、“禁磷”“禁白”和餐饮客栈提质整治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持续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对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强化学习自觉,提升学成效。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1)针对“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以党委(党组)会议代替局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文件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424日,制定下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议事规范和程序,按照规则认真开展工作。二是以召开党组会、党建、党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武装,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

2)针对“对下属分局管理不严格,下属分局未执行签到签退制度”整改情况。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3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行立改要求各分局从328日起严格执行签到签退,严肃工作纪律。

3.关于“依法行政意识薄弱,行政执法不规范,罚没物资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监督检查发现的案件问题线索未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整改情况。一是413日制定下发《案件线索跟踪回访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案件线索跟踪回访小组,适时组织交叉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登记造册的移送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进和督导;二是立行立改,对线索事实,证据资料等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照程序办案。

2)针对“减轻行政处罚依据不充分,罚款额度低于法定下限,且处罚金额差别较大”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自由裁量权利进行约束和规范;二是成立案件讨论小组,所有立案案件拟处罚必须100%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认真落实查、办分离,实现执法检查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

3)针对“涉案设备查封延期手续不规范”整改情况。518日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常用文书使用指南》等行政执法基本法律为主题的法规培训,以单位办结案件存在问题为切入点,客观公正的分析案件存在的瑕疵和不足,切实增强按程序办案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时效严谨性意识,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巡察反馈至今,已送达7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均及时立案查处,未发生延期手续不及时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针对“罚没物资管理处置不严格不规范,无专人负责管理、无台账记录,罚没物资变卖未经过物价部门估价、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规定》,设立罚没物资保管专库,坚持办案人员与罚没物资管理人员分管原则,建立罚没物资移交登记册、罚没物资出入库台账,设立罚没物资保管专库,专人保管。

5)针对“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存在直接开具罚款收据进行处罚的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以组织法规培训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常用文书使用等知识的学习,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对涉事问题深入剖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立依法行政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学习,不逾规、不逾矩,不逾越法律红线,确保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56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18份,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季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6日,召开了第二季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时总结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对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作分析研判,进一步深化了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重要性认识。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够深刻,宣传发动工作不够全面,工作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站位。56日,局党组班子专题学习研讨《扫黑除恶知识读本》、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撰写了学习理论体会。51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二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强化宣传,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齐参与、促共治”工作格局;三是强督导,重考核。514日,对5个片区基层监管分局开展专项督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化工作落实落细。

6.关于“执行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挑重担,扎实工作。一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禁磷”“禁白”工作,与各类经营主体签订《“禁磷”“禁白”责任书》7270份,发放宣传册页3000份;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0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查处案件98件,收缴塑料袋135公斤;二是持续深入开展餐饮客栈专项提质整治,在全面规范已恢复营业经营户的同时,积极培育内生动力;三是认真开展“三禁四推”工作,检查农资经营户35户次,签订《禁售氮磷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责任书26份。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专题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足,工作计划、方案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两个责任”,56日,召开了全局2020年党建工作会议; 510日制定下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阶段任务,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不同方式组织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三是518日召开党员大会,配齐配强支委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工作。

2)针对“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洱源县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填写不真实”整改情况。一是以中央最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按照5个步骤25个程序,认真组织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问题,严把党员发展关,规范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并做好全程纪实;二是根据局党支部入党申请人的情况,518日采取党员推荐形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按发展规程进一步依规做好党员发展。

3)针对“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510日制定《党支部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职责和支部委员工作职责,签订了《2020年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46份,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二是以党员日常教育、积分制管理和年度党员测评为抓手,强化对党员的考核评价,促使党员肩上有责任、争先有目标、行为有参照,推动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充实完善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根据《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调整局领导分工,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加强对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在经费使用和管理上,凡经费列支在300元以上的,必须由填报人和审批领导双签字,双向审核,双向监督;三是全面规范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党组会、党支部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全面如实记录会议议题、参会人员表态发言情况和会议研究结果等,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以组织学习形式开展”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自41号以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次,专题党课1次。实行支部书记专题讲党课和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形式,5183名党员以“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为题组织开展党课,促进党员干部争先进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整改情况。521日,局党组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落实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研讨、实事求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领导亲自审查把关,对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对照检查问题查摆严肃认真、问题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落实有效;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到会进行指导,会上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红脸出汗。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集中、态度诚恳、剖析深刻、程序严谨,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积极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奠定坚实基础。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支部党费日、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实现党费一月一缴,每季度按时上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规范党费收缴;二是提前做好谋划,积极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政治生日”活动,做到每月有主题,月月有落实,41号以来,共为9名党员过“政治生日”,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2次。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前谋划落实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严格按照个人自评、支部评议、党员大会评定等程序实施,做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化,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确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二是抓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20201月以来,局党支部将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完成学习等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评定分数实行公示和大会通报制。将党员积分评定结果融入到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等内容中,既强化积分制管理的结果运用,又提升党员干部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积极性。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督促检查考核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管治党主体责任,5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专题党课教育大会,制定下发《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大队、分局)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共签订责任书52份;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分解,强化党组书记带队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半年检查,坚持考评标准,严格考核;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57日,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绕“肃清秦光荣流毒、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作交流研讨,519日,组织学习大理州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漠视纪律生贪恋血防干部成“血吸虫”—大理市血吸虫病防治站原站长李天云违纪违法案案例剖析,通过剖析案情和违纪违法者心灵忏悔,告诫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2)针对“‘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519日,局党组书记带头作《转变作风,勤政廉政,提高自身执行力》专题廉政党课,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专题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上半年,局党组书记开展“十要十不要”廉政建设集体谈话1次,廉政提醒谈话1轮,共计88人次。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防控措施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职能,结合岗位职责,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拨付,物资采购等方面,认真开展风险岗位排查,科学分析风险等级,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上半年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65人次二是对有岗位变动及工作职能调整的人员,及时组织开展风险岗位排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

2.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用途、开支标准的审批,做到预算有源,支出有据;二是20198月洱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彻底脱钩后,临时人员工资全部在行政账户中以转账列支;三是加强对凭证资料的管理,及时装入款及档案凭证。认真对照审计部门对我单位的经责审计指出的问题,提高对规范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报销程序;四是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返还款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案件举报人员奖励等制度。2017年专项规范后,未发生从罚没收入返还款中按比例提取工作经费情况。

2)针对“政府采购法规执行不严,部分日常办公设备的采购未办理采购手续”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将固定资产采购审批表同时装入会计档案资料,做到与政府采购有关的会计资料规范完整;三是本着“确有所需、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进行采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四是对入库资产及时清理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提高对规范管理使用工会资金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强化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三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核算和监督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促使资金管理的安全高效,发挥效益;四是认真自查,对20154月原食药局从行政账户转入工会账户用于节日慰问支出的资金进行清退。

4)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及会计档案资料;二是完善项目审批程序,以项目审批为起点、完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三是加强项目管理,通过现场查看、定期调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四是建立项目督查管理机制,对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审计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拨付规范。

5)针对“县个私协会会费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洱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2002年通过换届选举后,因持续几轮政府机构改革,至今未进行换届选举,与主管部门关系未理顺,导致运行体制不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20198月,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协会与行政机关已脱钩,完成了财务清算,厘清了市场监管和个私协会的职能边界。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报销其他费用”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下乡、出差审批,规范报销手续;二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规范填写报销单据,做到原始凭证能真实客观的反映经济业务;三是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原则,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作提前或延后;四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控制开支方向和开支内容,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五是对违规报销的伙食费进行清退,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整改情况。就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餐标》的相关规定,规范接待事前报批、公函对接、餐标不超、事后会审的接待程序,严格控制标准和人员,严禁违规购买食品、礼品。

3)针对“违规公款购买礼品、食品”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接待工作,严禁违规购买食品、礼品等情况。

4)针对“无依据发放会议补助、节假日值班补助”整改情况。一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自查并举一反三,对20139月原食药局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进行清退;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洱源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三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5)针对“挪用项目资金报销差旅费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二是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档案资料,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积极参与部门内部组织的内审培训活动,主动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管。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懈、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使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7860;电子邮箱sgjxibs@163.com

中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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