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中共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按照县委巡察统一部署,201993日至10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327日,巡察组向县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扶贫办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的1332个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向我办党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扶贫办党组坚决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逐项进行研究,组织采取了47条措施,制定完善了24项制度,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扶贫办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成立党组书记李纯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立、赵泽标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洱扶党发〔20203号),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整改落实具体工作。领导组各司其职,抓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洱扶党发〔20201号),按照党组统筹的原则,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严格落实,以抓细抓全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门别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股室,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未研究制定学习方案,未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满足于以传达会议及文件形式开展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不深不透,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洱源县扶贫办2020年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完善《洱源县扶贫办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认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融入到每一次学习当中。201911月以来,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大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安排部署,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政策有差距,学用结合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政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2次,学深悟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脱贫攻坚政策,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紧密联系,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实际工作,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工作中检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成果,在学习中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本领。

2.关于“党组政治站位不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单位职能弱化,没有建立议事决策制度”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洱源县扶贫办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洱源县扶贫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分析全县脱贫攻坚形势,讨论研究确定阶段性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二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主动和超前谋划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每周至少一次深入镇乡村脱贫攻坚一线,积极研究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3.关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不足,项目跟踪问效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和计划安排不符”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4月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收回了投资入股洱源凌福苹果种植有限公司资金并完善了相关财务资料。二是按照原计划实施右所镇起胜村苹果种植项目,由项目股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促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充分发挥帮扶资金效益。三是加大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力度,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列入月度挂牌作战任务清单,由各作战小分队督促落实,及时跟踪问效。

2)针对“对产业扶贫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不足,把关审核不严,导致部分项目在年内未按计划实施完成”的整改情况:一是收回2014年牛街乡桔梗当归种植项目、2016年牛街乡福田村整村推进小米辣种植项目闲置资金,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已将资金统筹用于全县脱贫攻坚项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强新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召开项目评审会共安排了产业扶贫项目28个,资金9080.54万元,提高了项目的可行性,使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3)针对“工程项目跟踪问效不及时,实施进度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收回乔后镇2017年沪滇扶贫协作新坪村种植养殖项目闲置资金,统筹用于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二是完成201810个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县级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要求,明确分工,认真组织人员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专人负责,倒排项目时间节点,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季度、到月,对标对表,加快推进。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弱化,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洱源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与各股室签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14份,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做到工作有安排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将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例会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持续强化学习宣传,按《洱源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要求,425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宣传思想工作。四是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营造浓厚氛围。

5.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政治担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二是牢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对洱海保护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截至目前,组织学习2次洱海保护治理相关工作部署。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挂包的凤羽镇源胜村开展“三禁四推”工作,确保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的乔后镇丰乐村开展了“三清洁”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5次,指导帮助丰乐村完善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美化等工作。

6.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部署不足,宣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洱源县扶贫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二是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深度和广度,借助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三是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8份,于4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1)针对“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措施与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多以组织学习形式开展,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深入、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行业特点的党建活动不多”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完善和细化党建工作计划及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202042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总结经验成效,提炼优秀做法,完善措施,确保“党建+扶贫”双推进。

2)针对“党员目标管理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充实完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全体党员认真签订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将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积分制度履行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强化党员目标管理的认识,让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贯穿党员工作生活的日常,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针对“基础党务工作薄弱,活动开展无记录,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务办公室,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建立党员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进一步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党费收缴等制度的落实,认真规范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台账及相关的会议记录,完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记录,大力推进党支部“智慧党建”建设,高质量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完善了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相关情况。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不够,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制度,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洱源县扶贫办党组议事规则》、《洱源县扶贫办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以制度抓落实。二是立行立改,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20201月以来召开5次主任办公会,全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制度,切实执行了“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肃规范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20201月以来召开的所有会议,主要领导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才做最后发言表态,达到了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邀请纪工委、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的整改情况。20201月以来召开8次党组会议、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主动发放邀请函,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均提前主动报告。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2)“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相互批评辣味不足,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会前交心谈心和征求意见、会中学习、会后整改等工作,使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二是5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切实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莅会指导,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问题一针见血、辣味十足、直面问题、敢于“亮剑”,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

4.关于“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细不实,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洱源县扶贫办党支部“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谋划,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头,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进而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三是坚持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深入各镇乡开展调研,做到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效,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针对“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党费交纳工作相关制度,以实行“党费日”制度、主动按月交纳党费,每月1日,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费日”制度,引导全体党员积极主动参与,共同将“党费日”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基本原则,以“有研究、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参加范围,围绕中心任务,结合党支部自身建设、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主题,按照有规范的活动计划、有鲜明的活动主题、有详实的活动记录、有明显的活动成效的基本要求,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化水平。认真制定党支部活动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党建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党费日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抓好实施。开展好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落实好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目前发放了政治生日贺卡2份,确保了支部活动正常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有效落实。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将党员岗位履职、遵章守纪、参与活动、发挥作用等方面以积分形式进行量化,8名党员统一在云岭先锋APP上进行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委会评定等方式,将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和云岭先锋APP中进行公示。二是坚持把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优树模、鞭策后进的重要依据。三是将“党员积分制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检查清单,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云岭先锋APP业务培训,党支部每季度对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了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部署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47日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式,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通报各级发布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次,从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

2)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少”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二是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4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谈话1次,帮助干部职工时刻拧紧党风廉政这根弦。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根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实际,深化对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排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工作岗位风险点52个,按照风险点认真及时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63条,全面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堵塞漏洞。

2.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规范完善《洱源县扶贫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综合股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实行登记派车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股室、行车路线、批准人及用车人,由相关人员签字后将派车单及时归档,2020年以来,截至目前公务用车派遣50次,流程全部真实有效可追溯。

2)针对“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使用打卡机,上下班签到签退实行指纹打卡登记。二是涉及参加会议、外出办事、下乡等人员,必须向综合股报备,由综合股另行登记。三是每月通报一次考勤情况,将考勤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洱源县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财务、资金管理,严格报账票据审批,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二是严格落实《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餐标》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接待程序,杜绝超标准和超范围接待。

4)针对“挤占、挪用工作经费,发放县级文明单位奖金”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洱源县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作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已完成整改。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出差住宿费超标准报销部分已完成清退。二是健全完善《洱源县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下乡、出差审批,规范下乡、出差等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报销的资金按《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清退,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接待对象不明确”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公函接待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标准和人员。二是严格规范接待审批手续,严禁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对接待费的支出严格把关,对符合接待的费用当日结清,杜绝长期挂账现象。

3)针对“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大额购买食品无明确用途”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严格按照《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接待工作,杜绝违规购买食品、礼品等情况发生。

4)针对“无依据发放项目评审费、项目验收补助”的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项目评审费已全部完成清退。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规范津补贴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5)针对“无依据发放会议补助”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会议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发放的会议补助按《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清退,现已基本清退完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决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解决好县扶贫办党组管党治党和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切实把落实整改要求作为提高党组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脱贫攻坚工作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自检自查,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县扶贫办党组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营造以整改促进步的工作局面,为全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63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