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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黑惠江干流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的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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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境内黑惠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行洪安全及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县黑惠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采期

每年的71日至1031日为我县黑惠江干流河道采砂禁采期。

二、开采事宜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在黑惠江干流河道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区开采砂石及从事相关生产活动,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从事采砂石及相关生产活动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编制采砂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范围

州(市)

县(区)

所属水系

所在河流

可采区

禁采区

保留区

具体位置

坐标

具体位置

坐标

具体位置

坐标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大树村砂场

99°47ˊ10.2"

26°9ˊ52.8"

99°47ˊ3.5"

26°9ˊ40.7"

米子坪电站段

99°48ˊ15.0"

26°12ˊ9.0"

99°47ˊ34.0"

26°10ˊ49.7"

金鸡鸣段

99°47ˊ34.0"

26°10ˊ49.7"

99°47ˊ10.2"

26°9ˊ52.8"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河西邑砂场

99°46ˊ56.7"

26°8ˊ28.7"

99°46ˊ54.4"

26°8ˊ18.6"

金鸡鸣电站段

99°47ˊ3.5"

26°9ˊ40.7"

99°47ˊ7.5"

26°9ˊ12.9"

金钗坪段

99°47ˊ7.5"

26°9ˊ12.9"

99°46ˊ56.7"

26°8ˊ28.7"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黄花坪砂场

99°45ˊ34.9"

26°5ˊ40.2"

99°45ˊ33.6"

26°4ˊ57.3"

龙潭电站段

99°46ˊ54.4"

26°8ˊ18.6"

99°46ˊ43.3"

26°8ˊ0.0"

柴坝段

99°46ˊ43.3"

26°8ˊ0.0"

99°45ˊ34.9"

26°5ˊ40.2"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汉庄砂场

99°46ˊ7.5"

26°3ˊ20.0"

99°46ˊ21.7"

26°2ˊ23.7"

源安邑电站段

99°45ˊ33.6"

26°4ˊ57.3"

99°45ˊ44.5"

26°3ˊ38.3"

江平地段

99°45ˊ44.5"

26°3ˊ38.3"

99°46ˊ7.5"

26°3ˊ20.0"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三家村砂场

99°46ˊ21.7"

26°2ˊ23.7"

99°46ˊ30.2"

26°1ˊ26.1"

普坪电站回水区及取水坝段

99°50ˊ38.0"

25°53ˊ37.7"

99°52ˊ0.7"

25°52ˊ45.3"

新庄段

99°46ˊ30.2"

26°1ˊ26.1"

99°46ˊ50.7"

25°59ˊ52.1"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炼铁砂场

99°46ˊ50.7"

25°59ˊ52.1"

99°46ˊ43.2"

25°59ˊ22.3"

普坪电站厂房段

99°53ˊ3.8"

25°51ˊ0.8"

99°53ˊ15.1"

25°50ˊ40.0"

江场段

99°46ˊ43.2"

25°59ˊ22.3"

99°47ˊ50.1"

25°57ˊ22.2"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茄叶砂场

99°47ˊ50.1"

25°57ˊ22.2"

99°47ˊ41.5"

25°57ˊ0.9"

新生邑段

99°47ˊ41.5"

25°57ˊ0.9"

99°49ˊ28.6"

25°55ˊ7.1"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翠屏砂场

99°49ˊ28.6"

25°55ˊ7.1"

99°49ˊ41.2"

25°54ˊ22.4"

红子坪段

99°49ˊ41.2"

25°54ˊ22.4"

99°49ˊ58.0"

25°54ˊ7.2"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长邑砂场

99°49ˊ58.0"

25°54ˊ7.2"

99°50ˊ38.0"

25°53ˊ37.7"

田心段

99°52ˊ0.7"

25°52ˊ45.3"

99°53ˊ3.8"

25°51ˊ0.8"

大理州

洱源县

澜沧江

黑惠江

坝尾段

99°53ˊ15.1"

25°50ˊ40.0"

99°54ˊ43"

25°48ˊ46.0"

四、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1.为确保我县黑惠江干流河道行洪安全及水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保留区、禁采区和禁采期内从事采砂、采石、取土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属地负责,从严监管。乔后镇、炼铁乡、西山乡人民政府按照“河长制”和防汛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属地监管责任机制,全面履行河道采砂属地现场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河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对不服从管理、顶风而上,违反规定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需在禁采期进行河道清淤、整治疏浚的,应由所在河段乡镇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水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部门联动,重拳整治。乔后镇、炼铁乡、西山乡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开展采砂整治和禁采工作。对无证采砂和不按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高程、总量等要求采砂的,在禁采期、禁采区内拒不停止采砂活动的,不撤离采砂船舶及机械设施,不按规定清除废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的,不落实沙坑回填、平整措施及其他影响河势稳定的,坚决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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