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审计局关于洱源县2016年以来产业扶贫和审计发现扶贫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计决定》和《洱源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源县2016年以来产业扶贫和审计发现问题执行结果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右所镇针对存在的四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和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问题1:右所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役退役军人家庭产业项目,形成项目资金结余2000元。
右所镇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家庭产业项目计划24户,项目资金4.8万元,已实施23户,资金拨付4.6万元,其中陈官村委会大树营郭波云户自愿放弃项目资金,导致项目资金结余2000元。
整改情况:右所镇财政所已于2020年5月21日将结余资金2000元上缴洱源县财政局。
问题2:关于“个别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
右所镇2017年腊坪村4个互助社上级拨付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海潭12万、新家4万、新邑7万、上邑7万。截止审计日,该项目一直未实施,资金长期闲置,扣除银行账户维护及年卡费1111.74元,结余资金298888.26元。
整改情况:右所镇财政所已于2020年5月21日将结余资金298888.26元上缴洱源县财政局。
问题3:关于“产金互促项目实施企业未向相关农户支付逾期利息9121.46元”问题。
大理云弄峰新型墙材制品有限公司因逾期偿还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产生逾期利息9121.46元。
整改情况:我镇于2020年5月20日已将逾期利息9121.46元分别拨付到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行账户中。
问题4:项目及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中未按政策规定执行取定税率问题。
右所镇2017年脱贫攻坚量化入股产业扶持腊坪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结算审核取定税率11.3%,结算审定价560622.52元(土建工程:319264.4元,其中税金32414.09元;安装工程:9730.32元,税金987.89元;附属工程:234445元,税金23802.59元),项目总税金57204.57元,未按(云建标〔2016〕207号)政策规定执行取定税率。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16〕207号“不在市区的县城、镇的税金=税前工程造价ⅹ综合税率11.18%”的规定,2020年5月21日,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结算审核进行了重新编制,将取定税率11.3%更改为11.18%,更改税率后结算审定价560015.03元,应退税款607.49元,2020年5月22日,云南芷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应退税款607.49元退还右所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专户。
右所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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