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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 来源: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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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72日至8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洱源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于1019日反馈了对民政局党组脱贫专项攻坚巡察情况的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在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个方面916个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整改自觉。听取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下属事业单位和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根据整改反馈意见,明确了整改责任,制定了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做到了凡具备整改条件的,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并长期坚持;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深读细研、主动专研,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将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内容纳入党组织学习计划中,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政治业务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各级脱贫攻坚政策,在为民政对象服务中不存在偏差。结合县扶贫指挥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半月考试”,组织干部职工从严从实进行脱贫攻坚政策知识测试,广大干部职工通过以考促学,对脱贫攻坚政策、目标任务、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应知应会程度大幅提高。开展扶贫政策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精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两项补贴、孤儿和养老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社会救助水平

二是以党建为抓手,强化党组织的“火车头”作用。引领提振脱贫攻坚“精气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强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责任。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谋划,结合省州县的部署安排,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周密精准的方案,排出时间表、任务书,明确各股室、各领导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政治业务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学习行业扶贫知识,做到政策业务知识“一口清”。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亲自抓,带头学;分管领导统筹全局行业扶贫工作,具体找问题、抓落实、抓整改,其他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分工负责,分头落实,齐心协力抓好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每月最少一次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及时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走访贫困户了解的情况和与村民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情况,研究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方案,不断调整完善帮扶措施,研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确保帮扶工作见实效。结合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向群众广泛宣传各级支农惠农、扶贫开发和民政相关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摆脱意识贫困和思路贫困,克服“等靠要”思想,认真开展感党恩教育工作,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充分利用县、乡镇、村、扶贫干部、经办人员、协理员等社会人士宣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文件资料汇编》;通过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册4500多份,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全面实施阳光低保,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村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名册,让群众知晓社会救助资金领取、按月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公信力。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分析研究、强化领导作用,认真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健全于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职能牵头与洱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抓好落实云南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的通知》(洱民字20209号)《关于印发洱源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洱民字202014号),明确了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户不漏”,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监测对象致贫返贫明显减少,已脱贫人口全面巩固提升,决定于2021131前在全县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研究下发了《洱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的通知》。

二是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我局党支部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等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主题日”、党组书记讲课、党费日、党员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通过“挂包帮、转走访”“三清洁”“助残日”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包村工作,力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脱贫攻坚中,以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党员联系群众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脱贫攻坚中肩负的重要责任,积极参与关于开展的学习脱贫攻坚的相关理论知识,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来提高自身能力与素质。

三是按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适时动态、精准识别的要求,全面排查全县边缘易致贫返贫户、低收入家庭户、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重点对监测户、边缘户、特困供养户、低保户、大病户、残疾户持续关注,作为民政民生工作重点对象,也是各级检查、考核的重点对象,做到常态化监管、步履不停、接续奋战。坚持按季、按半年、按年进行复核,乡镇100%入户核实,县级30%抽查,确保对象精准,动态管理精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规范审批档案资料,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入户调查资料,审批签字盖章工作内容。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专项清理。每月拟发放的花名册与享受低保的人员比对后再进行发放生活补贴;加强与县残联的沟通,加大对持证残疾人的宣传,积极排查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实行动态管理,督促镇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做到不漏一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对符合享受一二级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实行动态管理,按月社会化发放,2020年共发放414.85万元。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在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方面,对全县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查,认真做好孤儿的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孤儿信息,主动、全面的对新增孤儿户进行主动上门服务,认真按照审批程序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采取社会化发放,确保孤儿生活费真正用到孤儿身上。

五是加大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宣传的力度,主要通过电视台发布年检公告,给业务主管单位发年检通知,给各镇乡下发督促辖区的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通过电话联系法人和建立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做好通知和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和联合督促,全县112家扶贫互助社已经完成线上和线下年检的有88家, 24家经与业务主管单位洱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接,确认已不运行。20201026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撤销公示,对24家至2020年不参加2019年度检查的扶贫互助社予以撤销登记处罚

六是认真落实“老有所养”工作。县民政局对建成的2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力度,对存在整合情况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进一步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沟通,明确要求养老机构的房间数和活动场所,加挂标牌。同时要求各镇乡在申报项目时,务必上报条件成熟的项目,不得和其他项目特别是村委会建设项目整合。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购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加快推进未完工的项目尽快完工。目前我们正在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提倡社会力量参与,尝试“公建民营”管理,通过民主发包、择优比选等方式,承包给具有一定资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机构运营,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和职能。

(三)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一是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和民政局领导班子研究民政领域扶贫各项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专题和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在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方面分析研判3;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和建议;认真开展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工作,纪检组专题到民政局开展党组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2次。

二是及时下发了《洱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洱民字〔202015号),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家庭信息变化申报登记,完成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对低保享受人员和特困人员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详实复核。并与人社、工商、财政、卫健、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充分利用云南省社会救助核对平台进行核实,掌握救助对象在全省救助情况,以及工商、车辆、社保、公积金,就业等信息,做到逢进必核。扩大县级层面入户调查率,做到特困人员100%入户调查核实,城乡低保对象80%以上入户调查核实。我局由分管社会救助的副局长带队,财务股相关人员一起,及时到茈碧湖镇、凤羽镇、乔后镇、炼铁乡民政所开展民政资金检查,并责令其不得再使用现金,《民政事业三联单核销单》支付救助资金,必须实行社会化发放,重点对茈碧湖镇民政所使用《民政事业三联单核销单》情况立行立改,实现全县社会化发放。同时,要求乡镇民政所对临时救助资金按季度到民政局报账核销,对不按时报账的乡镇民政所,我局财务人员上门核销账务,截止20201231日,9个乡镇实现临时救助资金全部核销完毕,形成当年资金当年核算;对报账核销的单据认真审核,杜绝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

(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全县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底数不清问题,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领取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洱民字202065),要求各镇乡全面复查审核,对现有低保家庭全面入户走访调查,逐户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底数,做到对象精准,类别精准,救助精准。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纪律,敢于担当,责任到人到户,提高自身建设,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努力承当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对存在的问题,强化督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以“钉钉子”精神,全程“盯办”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4030,电子邮箱:306486707@qq.com                         

      洱源县民政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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