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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 来源:洱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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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72日至8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023,县委巡察组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印发《中共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党组书记李文彬同志任组长,李健、李高建、杨玉福、罗增辉、杜志舟同志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玉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了《中共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了工作落实。

(二)狠抓问题整改

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

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指挥员”,用好“指挥棒”,全面压实政治责任,不搞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四)民主生活会整改

从严从实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2020111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剖析思想、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找差距,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切实解决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战略思想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对大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自觉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脱贫攻坚工作,牢牢扛起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通过采取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关于“政治担当、主动谋划工作不够,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认真落实部门防思想松懈防返贫致贫抓巩固提升方案和百日巩固行动方案,深入分析农村住房现状,把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内容,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来抓。适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用活用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结合行业特点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3.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紧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整改,党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总体思路得到进一步强化,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顶在前面、党员干部干在最难处得到充分发挥。不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城市更新工作方面也得到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全系统干部职工不辞辛劳,不言困苦,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政治领导力不强,行业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不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联镇乡监督指导工作机制。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对党员干部专业素质的要求,持续强化脱贫攻坚能力培训,将农村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工作与防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工作、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农村房屋抗震防震、与农村个人建房管控等工作密切结合,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统筹落实

2.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深入、不广泛”的问题。

一是充分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在工作推进中深入村组、农户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户知晓率。二是按照“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强化宣传。着眼全局,兼顾全面,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管控等工作紧密结合,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

3.关于“危房存量核实不精准,危房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开展住房安全再排查认定工作。采取镇乡村排查锁定,专家组核实的方式再次开展排查认定工作,建立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录入工作。结合脱贫攻坚省级成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各镇乡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内容,积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结合全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镇乡开展全覆盖排查,县住建局深入一线,现场对镇乡、村组工作人员开展了排查认定等培训,并采取部门联合抽查或挂联指导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工作落实。

4.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设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编制了《洱源县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示范实施方案》,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指导各镇乡将严格按照农村个人建房有关规定实施住房改造工作,积极倡导建筑风貌管控。三是以传统村落等为试点,着手编制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纳入方案。

5.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不到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2020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在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及抓党建促脱贫方面积极为村出谋划策,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完善结对帮扶相关信息,更新制作《挂联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仔细查阅挂钩户“档案袋”,及时填写挂包帮手册,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支持参与挂包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参与挂钩村开展清垃圾、常消毒爱国卫生行动。四是加强挂钩村换届选举指导帮助工作,对挂钩村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支持。

(三)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1.关于“压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的问题。

结合实际,对县住建局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同时督促县住建局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以口头询问、实地查看的方式了解整改情况。二是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督促监督覆盖单位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抓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积极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四是结合《围猎:行贿者说》警示教育专题片,共组织4107人次进行观看、243次进行专题讨论。

2.关于“行业部门危房改造监管责任压得不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对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人员不减、技术不减、工作队伍不变的原则,继续以领导带队、专家定点的工作方式落实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全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开展排查认定培训,加强对镇乡现场指导。三是印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动态监测对象,监测方式和内容。

2针对“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督促检查不力”问题。

一是督促各镇乡对住房认定和审批公示程序进行自查,完善档案台账。二是对“两牌”贴挂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镇乡自查自纠,对遗失、破损的进行增补和贴挂。三是督促镇乡对今后纳入住房改造的农户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四是印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五是印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督战工作制度》,在进一步明确督战内容的基础上,延伸督战时间,长期坚持。

3.关于“危房‘清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建新拆危”工作,对未拆除的老旧房屋列入村组动态监测范围。二是积极配合州级收集归纳县级相关部门和镇乡意见建议,明确提出“一户一宅”、“退旧批新”的相关意见建议。

4.关于“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深入”的问题。

组织各镇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县级检查,联合县财政局组织绩效评价等工作,杜绝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补助资金情况发生。

(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通过召开县住建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照《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1个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分析研判,查短板、补弱项,剖析存在问题原因,逐项逐条分解任务,明确具体整改措施,逐一落实。

2.关于“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实,存在整改重销号轻长效,重形式轻结果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建立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采取村组检查、镇乡审核、县级认定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实行动态监测机制。二是密切结合我县防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机制开展排查认定。三是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全覆盖开展认定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1192;电子邮箱eyxz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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