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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9日
  • 来源:洱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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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72日至8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开展了巡察,1022,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政治建设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周一例会、专题会、党组会等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将脱贫攻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会议记录,及时梳理学习工作安排事项,加强工作落实。

2.关于“脱贫攻坚理论武装不扎实,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方式单一,理论指导工作存在差距”问题。一是提高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把脱贫攻坚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二是深入理解中央、省、州、县的扶贫政策,加强系统学习,及时掌握透彻。三是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上积极探索新办法,主动思考,大胆创新工作思路、超前谋划工作,面对面临的形势任务,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强烈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将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二)针对“政治意识树得不牢,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脱贫攻坚全县一盘棋思想”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局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召开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听取和研究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强化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集体研究决策以及对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的领导。三是定期不定期研究脱贫攻坚中的急难问题,以及在日常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三) 针对“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自筹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优先确保“三保”支出。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财政支出,自2017年起,县本级每年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节省出的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加强资金整合,精准使用资金、精准整合资金,坚持项目往贫困地区建、资金往贫困地区投,集中财力支持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 针对“政策宣传不重视,引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村组和贫困户面对面开展遍访教育,交心谈心,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愿,齐力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政府帮扶,群众主动配合的脱贫攻坚良好局面。二是坚持把开展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广泛深入到村、到组、到户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党课开展主题宣讲、讲解扶贫政策、讲述感恩故事、做好社会宣传,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一)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组织保障力度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强化县财政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中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分管领导牵头、承办股室主办、协办股室配合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局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集中承担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强化政策研究,坚持精准施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二)针对“主动担当精神不足,‘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履行帮扶责任人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走访结对帮扶的贫困户二是转变帮扶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自我奋斗的决心和勇气,增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的信心三是强化感党恩教育,积极到村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大局意识、感恩意识,使群众树立在好的惠农政策扶持下发展要靠自己,事事关己的主人翁意识,成为脱贫主体,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三)针对“党组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以及党员干部在致富帮带方面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全面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为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新时期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党建的有效经验,全面分析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进行脱贫攻坚工作所暴露出来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转变思路、培训队伍、改进方法,进一步强化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四)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履行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存在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政策执行力度不足,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结余结转率高,扶贫资金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问题。一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扎实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零工作。二是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协调和健全资金运行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并请求州财政局加大库款调度力度,进一步保障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对已实施完成的扶贫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结算审计,加快资金拨付,促进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拨付和实际支出达到要求。

2.针对“纪律意识弱化,涉农扶贫资金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卫生室建设项目”问题。一是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力度,严肃清查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二是已将超范围用于卫生室建设项目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回,安排用于其他扶贫项目,同时县财政安排县卫生健康局专项经费用于卫生室建设。

三、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一)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专题组织学习《关于对县财政局党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二是高度重视,写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列入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督促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努力发挥引导作用;主动担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部门包村”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做好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发现问题台账,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工作,通过明查暗访、一线执纪监督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对决策执行不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实行责任倒查,从严执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关于“监督意识淡化,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职能不到位,存在重支出、轻监管的情况”整改情况

1.针对“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格,跟踪问效力度不足”问题。一是下达了《洱源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洱财农〔202030号),为切实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对各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提出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二是印发了《洱源县财政局2020年扶贫资金督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地对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提高各镇乡和部门的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如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和支付数据信息录人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监控。四是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

2.针对“监督责任缺失,对贫困村扶贫互助社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洱源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主动协调和配合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民宗局等单位定期不定期到村到社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切实加强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指导互助社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运作,要求各镇乡及时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捐助资金拨付到扶贫互助社,确保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扶贫效应。三是加强对扶贫互助社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镇乡按季统计互助社运行情况,年末将报表报送县财政局。

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重视”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和巩固整改成效。二是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二)针对“整改工作不实,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热度不减,劲头不松,以成效为方向持续发力,真正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二是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围绕反馈问题,坚持整改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从严、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县财政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872-5122253,电子邮箱eyxczj@163.com

洱源县财政局党组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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