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企业单位及住建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洱人社〔2021〕37号)精神,2021年度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会计划于2021年7月召开,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评审依据:根据省州县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文件要求,住建厅、州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等建筑工程方面职称评审规定。
评审范围和对象:洱源辖区内直接从事建筑业相关专业的建筑业工作人员。
评审专业:专业为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暖通、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
材料报送时间:助理工程师2021年6月17日—7月1日
评审时间:2021年7月
申报初级及中级建筑业工程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线装订。用人单位须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中如实填写申报人的履职情况以及述职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推荐评审表十七“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和推荐人数。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二)公示情况报告表原件1份。
(三)申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原件1份。
(四)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初级职称以来至2021年7月后的初级职称岗位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
(六)聘任初级职称以来至2021年7月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人社部门规定学时。
(七)聘任初级职称以来的各类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1份。
(八)履职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九)履职期间业绩成果复印件1份。
(十)本人撰写的履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1份。
(十一)其他。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无需装订外,其余申报材料按第二至九项顺序装订成册,第十、十一项单独装订申报材料装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炜容 0872-5121192
联系地址:洱源县城滨河路南段洱源县住建局
附件1(大人社通〔2021〕16号)关于大理州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附件3大理州2021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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