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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 来源:洱海流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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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1027日至12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2,县委巡察组向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洱海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洱海保护治理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创新的恒心、驰而不息的韧劲,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狠下功夫,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明确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质量标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深入、有效、快速推进。二是确保意见建议落地落实。对于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举一反三、容错纠错并举,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简便易行、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注重标本兼治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既要求改正当下工作存在的不足,更是督促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局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的提升。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把全力推进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与巡察整改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新风尚。

二、从严从实切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健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两学一做”为抓手,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考核制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低于8次,每个季度不低于2次,每次学习主要领导作重点发言,1名班子成员做交流发言,全面推进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坚决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担当,结合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工作实际,集中安排2个月时间,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举办读书班和每周一例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三是形成学习常态化机制,适时开展专题学习,用活用好学习强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等网络学习平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关于洱海保护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为重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结合各自岗位职责交流研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州、县有关洱海保护治理的文件、会议、指示、批示进行专题学习,确保每月专题学习不低于2次。二是优化例会学习材料,加强对例会学习材料把关,每月安排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等方面学习材料不低于2篇。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识不清,党组会议召开不正常”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程序,对议题内容、范围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局党组、局务会职能、内容混淆,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组班子的基础课、必修课,班子成员自觉模范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关键问题,始终把按程序、规矩办事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途径,旗帜鲜明地抵制歪风邪气,从根本上杜绝面子决策、人情决策、利益决策的现象。

2针对“党组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主动谋划的意识不强、思考不多,未能探索形成符合县情的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和转型发展模式”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洱海保护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局党组政治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班子对洱海保护治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工作的研究,加强对工作的长期性、全局性的安排部署。20212月底前,局党组及领导班子重点做好对“三定方案”、《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源县洱海流域各级各有关部门洱海保护治理主要工作职责》学习研究。二是加快《洱源县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拟订洱海保护治理项目清单、研究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三重一大”落实到位。二是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并形成会议记录,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4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责任,强化党政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业务人员职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研究部署、年中有抽查督促、年底有检查总结。二是邀请联系纪检监察组参加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5针对“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党员缺乏学习主动性,‘两个条例’学习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抓实党员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要求,采取理论宣讲、党课等形式,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要求。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依法行政有差距、执法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海流域各级各有关部门洱海保护治理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洱源县洱海流域各级各有关部门洱海保护治理主要工作职责》的学习。二是加快《洱源县洱海流域二级保护区内相对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编制报审工作,理顺综合联动执法机制。三是待省人民政府审定《洱源县洱海流域二级保护区内相对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后,牵头组织开展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

2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部门权责不清晰”的问题。一是依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起草《洱源县洱海流域各级各有关部门洱海保护治理主要工作职责》并征求了县级25个部门和流域6镇乡党委政府的意见,于202123日印发。二是为进一步理顺综合联动执法机制,起草《洱源县洱海流域二级保护区内相对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经征求州洱管局、州县司法局、大理市洱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建议,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3针对“项目建设轻效益和管理,作用发挥不足,2019年实施的山区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成后缺乏有效的运营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一是对茈碧湖镇松鹤村大松甸至溪登村方向的氧化塘坝体倒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公路上的问题已于202114日修复完成;二是三营镇白草村喻家登污水管网有3个井盖下沉,龚家登泵井未投入使用,牛街乡福和村北村六组20多户的污水排放口处未建设氧化塘,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弥茨河上游水系的安庆河内的问题已于310日前完成修复、建设工作。三是积极争取管护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护工作,发挥好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虚化、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及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考核验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深层次进行思想交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四是按照全面防控、重点防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责任人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五是完善预案、防患未然。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及洱海保护领域上访事件的发生,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控制,早解决。六是密切协调、注重实效。强化与公安、维稳办、信访、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实洱海保护信访维稳工作。

5.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工作敷衍应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克服松劲懈怠思想,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紧扣“六清”行动目标等重点内容,采用标语宣传、网络宣传等多元化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配合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配合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协商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股室协调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6.关于“落实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宣传发动不足,氛围营造不浓,无烟党政机关创建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政策及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提高干部队伍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采取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开展7个专项行动知识测试等形式努力提升干部队伍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熟悉程度。三是切实巩固好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成果,督促巡查员、劝导员履职尽责,加强日常巡查及劝导,严禁在办公区域抽烟,细化考评及奖惩细则,无烟机关巡查劝导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挂钩。

(二)廉洁意识不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审批不规范,原始发票无经办人签字,无领导审核审批,报销必备要件缺失”的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拨款程序,规范拨付流程,做到手续齐全后拨款(包括发票、合同协议等齐全,签字审批齐全)。

2针对“工会独立账户未设立,工会经费报销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再次深入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二是设立工会独立账户。三是严格执行拨款程序,规范拨付流程,做到手续齐全后拨款(包括发票、合同协议等齐全,签字审批齐全)。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加强对财经纪律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进一步加强财务的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问题整改完善。二是3月底完成清退“三禁四推”期间报销的交通补助清退工作,并清退到指定账户。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津补贴、差旅费报销工作并严格执行。

3.关于“项目建设不规范,资金使用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招投标程序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分管项目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对局党组做出书面检讨。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重点要求规划项目股对招投标规定进行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把好工程招投标关,确保工程招投标合法合规。三是邀请专业人士,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好风险防范。

2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工程款拨付不规范,资料不全,项目工程款存在二次分配”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制可依。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类财政资金的来源、运用和核算要求,全面参与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二是及时了解项目开展的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与工程进度,严格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审核程序,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审批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支出合理合规,专款专用。三是严格工程款审核程序,根据项目管理实施部门提供的项目进度,严格审批,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审批手续完备,支付合理合规,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杜绝二次分配、转拨的情况发生。

(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足,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力,基础党务工作混乱”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切实肩负起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组织活动,指导党建业务工作,形成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机关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提升。二是强化对基础党务工作投入,加大对党务工作者技能培训,邀请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教师、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全体党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制度,将党建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对照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2针对“抓基层党建促洱海保护工作意识不强,党建和中心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守好护好洱海”重要指示精神方面的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主动对标对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规划(2018-2035年)》,加快编制《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三是对标《洱海保护治理规划(2018-2035年)》,再次梳理洱海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近年来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及效果,对主要生态问题进行诊断,科学谋划“十四五”洱海保护治理各项目标,践行“党建+”模式,全面助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

3针对“支部‘主题党日’走过场,组织形式单一,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聚焦主题,严格程序,规范方案,认真开展好个人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整改和个人整改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严格程序,规范方案,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等工作。三是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知识,开展支部活动。

4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每个月由党员本人填报《党员积分申请表》,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积分申请表》进行讨论,再由支委会进行综合评定。二是将党员积分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强化积分运用。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过场,谈心谈话不严不实,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一是利用召开局支部会、党员大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为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打下基础。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年度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活动计划,并按照计划每个月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规范理论学习工作,并对党组织生活会议情况、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情况等进行认真详细记录,完善相关痕迹资料。三是建立完善会议记录制度,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责任压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执行力,坚决服从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全局上下干事创业激情。二是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分解,制定责任书层层签订、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采取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知识培训、廉政知识考试和廉政谈话等措施,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宣教,达到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问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0213月底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不同股室,围绕重点工作,从业务流程、项目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切入找准、找全、找实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认真审核,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确保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全覆盖。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监督意识。专题学习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二是拓宽思维,注重监督方式方法。把县洱海流域管理局项目建设、湿地管理等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重点督促和检查考核,在原有检查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三是认真抓好信访和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洱海流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久久为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使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6799;电子邮箱:eyxehlyglj@163.com

                    中共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党组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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