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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 来源:洱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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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1027日至12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洱源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22日,县委巡察组向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县公安局党委严格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细化整改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更大的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迅速把巡察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在党内通报,组织各党支部认真传达学习,使全局党员民警、辅警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从根本上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县公安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党委成员自觉认领任务,并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属各部门主动对号入座,认真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从实推进,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责任可明确、绩效可评价的原则,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138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在工作推进中,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倒排工期,制定对账销号清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四)加强统筹兼顾,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与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整改、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大理反馈问题整改、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进一步整合资源及力量,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五)坚持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抓落实作为巡察整改的有力保障。在抓具体整改事项的同时,县公安局党委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重点围绕执勤执法、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制度机制及工作规范,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标本兼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变异,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联系实际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紧密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全警集中学习、部门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要求按质量开展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时主要领导作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做交流发言,不断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及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强化对新发展理念的学习,主动把公安工作融入洱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是坚持学习与实践并重,各党支部围绕脱贫攻坚、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公安主责主业等中心工作抓学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思路和有力措施。

2)针对“督学督做不力,全员学习氛围不浓厚”的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政治轮训,以参加上级政治轮训专题讲座、邀请州委党校教授讲党课、党委书记讲党课、驻局纪检监察组长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体民警、辅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整改期间,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上级政治轮训专题讲座11期,县局组织开展政治轮训讲座4期。二是用好用活线上资源,全局民警全部下载并安装使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APP,全局党员民警全部下载并安装使用“云岭先锋“APP,关注“共产党员”“警苑心语”“云警党建”“大理先锋”“洱源先锋”微信公众号,全面拓展学习资源,提升学习成效。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派出所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不低于2次到部门开展调研,强化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部门理论学习水平整体提升。

3)针对“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到位,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学习纪律,从严抓好制度落实,责令“治庸懒、严执法、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中存在查摆剖析不认真等问题的民警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再次强调学习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上级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洱源县公安局迅速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和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先后制定下发《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洱源县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洱源县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2.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统筹谋划不足,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案件执法程序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案件主办责任,规范受立案、调查取证、积案管理、案件移交等工作,严禁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案件久拖不决,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202111日至331日,法制部门移送起诉刑事案件34起、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1起。三是202111日至331日执法工作进行巡查,下发《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巡查通报》3期,对办案部门在执法公开、案件办理方面存在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切实强化对受立案、调查取证、执行“四个一律”情况等案件质量的考评监督力度,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共考评案件103件,并抓实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2)针对“开展禁毒工作滞后,毒品案件时有发生,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禁毒人民战争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保持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保持禁毒宣传教育不松劲,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经常性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三是

强化对辖区吸毒人员的帮教管控,落实民警帮教管控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针对“洱海流域环保执法不够有力。对洱海流域环保案件处置有差距,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职责,切实强化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直排污水、侵占湖面滩地、破坏湖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严格履行环保巡查工作职责,强化巡查责任落实,认真记录巡查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共开展联合联动执法9次、环保巡查18次,办理环保行政案件17件。

4)针对“对重点场所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二是强化在押人员食材采购规范管理,认真落实食材库存盘点、登记等要求。三是强化在押人员资金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3.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森警大队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二是森警大队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结合实际对相关管理制度机制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制定《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巡逻防控、森林防火、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跟踪问效不足,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抓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网络安全成员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责令整改。

2)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健全制度学、系统全面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和创新方式学,坚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每周一上午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民警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不断推进意识形态分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针对“网络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对机房UPS电池组进行更换和系统升级,公安三级网中断问题隐患已彻底解决。二是制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方案,对安全建设、安全监管、安全运维、安全处置及应用保障等内容进行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三是深入排查各部门的各类服务器、应用平台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找,逐一整改。四是对接入公安网络终端进行排查,规范标注信息。五是切实做好大数据、重要信息系统的保障工作。

5.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全局民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局属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进一步组织民警学习两高两部联发的《指导意见》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三是加强线索摸排和线索办理工作,把线索摸排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警情研判分析、案件办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针对“常态化分析研判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按照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的要求,定期开展研判会商工作。二是加强对州公安局扫黑办、县扫黑办的请示报告,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通报日常工作情况。

3)针对“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部门主要领导为线索摸排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把发现问题线索的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把线索摸排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线索摸排、发现的能力水平。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动和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树得不够牢,对涉及民生的问题关注不高、解决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打击群众身边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警种联动,全面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经侦大队联合派出所等警种每月对辖区涉众涉非风险开展排查,及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在受理群众报案、核查线索等日常工作中主动向非法集资参与人宣讲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发送风险提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有效形成共同防范打击合力。主动对接联系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各镇乡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涉非风险进行常态排查,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核查。加强与检院、法院沟通协调,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快诉快判,以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针对“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措施乏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抓实公安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着力减少多发性侵财类案件发生。三是广泛宣传,深入村社、学校、机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倡议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四是充分发挥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办的职责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关于“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精准发力不够,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事故频发”的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印制相关宣传材料,结合“赶集日”在乡镇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二是规范使用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发布道路交通通行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支持保障。三是加大“五进”宣传活动力度,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3场次,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0多场次。

2)针对“整治县城交通秩序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重点路段的交通整治力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二是采取流动巡查的方式进行路面管控,强化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劝导工作,维护县城区良好交通秩序。三是充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对违法停车的车辆进行抓拍查处。

3)针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差距,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道路及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并开展“清零”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酒驾夜查、异地交叉用警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着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不够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县内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洱源县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措施。二是各派出所对辖区流动人口开展集中排查,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居住证。

2)针对“社区警务活动开展不正常,警务室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洱源县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一村一警”工作,推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二是结合社会治安实际,开展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增进良好警民关系。

4.关于“服务基层意识不够强,为民办实事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深入基层不够,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掌握不全面,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基层派出所警力占比及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量已达考评指标。二是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派出所及机关部门挂钩联系派出所机制,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民警每季度下沉派出所指导开展工作,切实强化对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的指导,切实帮助基层派出所解决困难问题。

2)针对“‘放管服’改革‘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窗口民警、辅警的宗旨意识教育,改进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全面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开展窗口部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窗口部门的督察、检查,不断提升民警、辅警规范办理业务的能力水平。

3)针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落实化解工作责任,及时开展化解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的督办检查力度,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就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对部门填报账人员的工作指导。二是落实局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责任,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三是责令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情况说明。

2)针对“使用现金支付或白条入账”的问题

严格执行《洱源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按月报账制度并定期发出相关工作提醒,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在支付审核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杜绝白条列支,建立完整账目。

3)针对“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到财政局开展了学习培训,严格规范相关工作,杜绝会计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情况说明。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对涉及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涉及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均已完成清退并上缴国库。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

一是对民警因公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认真核查,清退资金统一归回原资金渠道。二是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住宿费用报销相关规定,警务保障室负责审核民警、部门领导等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监督,严防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违规接待酒水、无函接待、超标准陪同”的问题

一是各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再学习,推动民警做到入脑入心,见之于行,严防违规问题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情况说明。

4)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交警大队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深刻汲取“工作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教训,强化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识不到位、研究不深、谋划不足”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1年度洱源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度洱源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度洱源县公安局党委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形成“党委书记主抓、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的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针对“党建责任未压实,齐抓共管合力尚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党支部抓实抓牢基层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调研机制和党建工作首问机制。班子成员按季度深入基层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检查,均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做到了党建工作真抓实抓。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委班子认真落实民主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费日制度,全部按要求录入云岭先锋APP,做到了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经常化。二是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坚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了党章党规学习经常化。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严格按照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每次党委会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均形成党委会议纪要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要。

3)针对“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要”制度。各党支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季度制定工作计划,抓实“三会一课”工作,认真记录会议情况,完善台账资料。二是党委办公室依托“云岭先锋”APP,坚持每月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管理等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推动各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党费日、主题党日等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主题党日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按月抓实主题党日工作,全部录入云岭先锋APP二是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各党支部按月收缴党费,并认真完善相关档案台账。三是严格落实《洱源县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规范管理使用。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开展民主评议、积分制管理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洱源县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邀请州委党校教授讲授专题党课1期,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2期,驻局纪检监察组长讲授专题党课1期,切实提升党员民警教育培训质量。二是严格规范按照程序发展党员,使用好“发展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发展党员全程监督。三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推动辅警中的中共党员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纳入党支部教育管理。

3)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洱源县公安局党委“支部建设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抓基层、强堡垒,做表率、当先锋”主题,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年”相关工作,制定了全局26个党支部的党建提升达标计划,着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洱源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制定《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明确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做到党建工作清单化,着力推动全局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三是以推进“支部建设年”相关工作为载体,全力推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洱源模范机关”创建,力争在省、州、县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上取得新成效。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差距,压力传导不足”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全县公安机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点》明确了5个方面的22项工作要点,认真把县委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210日召开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面临形势和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将于11月前,制定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终考核方案,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进行考核。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局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各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签订,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制定《洱源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制定《洱源县公安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改落实。

4)针对“工作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强化局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作配合,强化工作衔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5.关于“执行制度不严,民警队伍管理宽松软,违纪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牢,对民警队伍思想动态研判不足、引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队伍学习教育,抓实抓牢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队伍整体思想觉悟。加强全局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在手里,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信仰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认真开展民警违纪违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月对本部门民警和辅警开展违纪违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引导教育和预警研判,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针对“党纪党规意识淡薄,民警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切实提高民警的党纪党规和法纪意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组织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使学法守纪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特别是“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震慑作用,以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为载体,教育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监督工作,进一步整合好政工、督察、法制和机关党委、纪委等内部监督力量,完善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协同内部监督力量共同发力,切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民警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3)针对“对辅警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洱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把辅警招录关。二是加大对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部门工作指导,切实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统筹协调不够,监督合力不足,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17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仅对部分工作作简单了解,没有与政工、督察等部门对全县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违纪违规频发的情况,没有及时向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的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了解县公安局全面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质效。二是切实加强与政工、督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三是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找准违纪违法的根源,并及时向局党委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2)针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以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的方式违规报销燃油补助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已完成对违规报销资金清退工作。二是强化教育提醒,严格执行车辆燃油补助报销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持续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辅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切实把对党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教育、警示、查处、监督机制建设和执纪措施,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洱源公安队伍。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转化为常态整改后,县公安局党委将坚持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统筹督促指导,定期研究后续整改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自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固化整改成果。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机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和完善,进一步织牢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十巡察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整改、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时把巡察整改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改革、反恐防恐、禁毒斗争、严打整治等公安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巡察整改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积极回应人民更高的平安需要,为服务洱源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2359;电子邮箱eyjfxcz@163.com

中共洱源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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