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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招聘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 来源: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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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招聘公告


为切实增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我单位将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男性),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城管工作要求,服从工作时间安排;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22岁至40岁,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四)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听力、视力正常、无肢体残疾、无传染病、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担任正常的城市管理巡察工作;

    (五)无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楼)。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一张。

    (四)报名人员须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面试及体检事项

    (一)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方式:本次考试不再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方式:考试10分钟前抽签确定顺序号,现场确定面试题目,现场答辩、当天公布成绩,择优录取。

  (四)体检:通过面试考核的初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自行到县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由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用工合同,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3000元(包含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评和考察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与本人的联系方式、按照报考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评、体检通知等,或报考人接到考评、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报考人报名时必须准确,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请自行备份。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

  (五)对以上公告如有异议由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120110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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