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发办〔2017〕87号)、《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 〔2019〕7号)、《大理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大政规〔2020〕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大队结合实际起草了《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编671200, 地址:洱源县腾飞路东段),请在信封上注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670361195@qq.com,邮件请在主题中标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内容。
三、传真
传真:0872-5123689,传真请在首页注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2日,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查看《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请点击附件链接或下载附件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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