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征求《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 来源:洱源县消防大队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发办〔201787)、《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 20197号)、《大理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大政规〔2020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大队结合实际起草了《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编671200, 地址:洱源县腾飞路东段),请在信封上注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670361195@qq.com,邮件请在主题中标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内容。

三、传真

传真:0872-5123689,传真请在首页注明“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1812日至2021822日,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查看《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请点击附件链接或下载附件进行查看。


附件:洱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