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开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于2021年8月9日上午召开了2021年第3次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县规委主任万鹏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常务副主任朱国荣,县规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对泉·大理项目进行了审查,形成以下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经审查:
一、该项目地块在《云南省洱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的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一号地块)及居住用地(二号地块),符合规划。
二、鉴于该项目已于2019年出让,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中的绿地率及停车位数按照《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绿地率≥35%,停车位1.0个/100㎡),同意本项目绿地率、停车位按照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三、医疗卫生用地地块的建设应按与县中医院签订的《洱源温泉康养项目框架性合作协议》进行开发建设及经营,仅用于医疗卫生用途,且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房地产交易。
四、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土地开发年限相关约定,进一步明确医疗地块、居住地块的建设时序。
五、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生态环境、洱海流域、交警及交通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六、在符合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和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1、应进一步完善西侧车行主出入口通道的土地合法性手续,确保交通通行功能;
2、停车位布置、地下构筑物退道路红线应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3、所有停车位应预留充电桩接电条件,且充电桩安装不得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
4、进一步优化部分建筑单体建筑风貌,妥善处理好城市天际线、城市设计及周边建筑的风貌协调问题;
5、补充完善环评手续;
6、进一步优化场地内竖向排水、地热水取水等市政配套问题;进一步完善地块内天然气管网的布设;
7、合理预留5G基站用地;
8、应进一步与《洱源县温泉资源保护利用及产业发展规划》《水热联供系统项目方案》相衔接,妥善处理好温泉水取水及排放等相关问题。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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