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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4次规划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来源: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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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4次规划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于202194日上午召开了2021年第4次会议,受县人民政府县长、县规委主任万鹏委托,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常务副主任朱国荣主持,县规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审查了洱源县凤羽镇镇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洱源县艺术幼儿园(洱源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洱源县凤羽镇镇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洱源县凤羽镇镇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应统筹考虑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确保空间布局的合理性;

2.应确保该片区的建筑风貌、色调、建筑高度等与凤羽镇镇区相协调;

3.该片区控规应与《洱源县凤羽镇总体规划(2017-2035)》、《凤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明确边界。

(二)应进一步与洱源县、凤羽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下一步将该片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三)凤羽镇人民政府应及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并公示。

二、洱源县艺术幼儿园(洱源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经审查,该地块在《洱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的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符合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2,绿地率≥35%,临经七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4米,临文康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米;临经七路道路红线20米范围内布置绿地,临文康路道路红线5米范围内布置绿地(退让布置绿地部分计入本项目绿地率指标)。停车位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街围墙须采用透空式。

(三)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环保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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