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洱政征预公告〔202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洱源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炼铁乡炼铁村民委员会松园村民小组。
征收面积:0.4706公顷
用途: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0日由洱源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洱源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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