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河湖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发挥河湖功能,确保在管理范围内无“四乱”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复核黑惠江(洱源县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需修改2处划定点,详情请见附件,现将修改划定成果予以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请到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查询。
查询电话:0872-5123116
通告时限: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5日
特此通告
附件:洱源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黑惠江(洱源县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修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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