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
规划项目凤羽镇铁甲安置点
一期土地征用公告
按照《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2021—2023年)》要求,为确保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凤羽安置点土地征用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凤羽镇人民政府拟定了《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凤羽安置点土地征用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征用范围
拟征用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洱源县凤羽镇起凤村委会铁甲自然村和营尾自然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南至营尾十八亩南水沟,西至营尾二组耕地,东至营尾二组耕地,北至铁甲一组、四组耕地。具体以现场桩、线、沟界确定的位置为准。
二、征用补偿标准
为保障被征用地农民的权益,本次征用地补偿标准参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公布的地价。
三、征用目的
本次拟征用土地用于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凤羽镇铁甲安置点建设,为避险搬迁的需要征用农民集体土地。
四、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上述拟征收土地。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凡在以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对上述范围内现有的土地及果木等附着物,由凤羽镇人民政府具体确定清点、各权益人届时到现场指界和配合征地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凡在规定的清点、丈量登记时间内不到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的权益人,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其登记,视同该权益人到场,不再另行登记,请相互转告。
(三)被征收土地的权益人应当如实、如期报权益,并服从、支持土地征收工作。对欺骗登记骗取利益或煽动群众闹事等阻碍征地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凤羽镇人民政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