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3月2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洱源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2〕146号 ) 批准,决定征收集体土地0.537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洱源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邓川镇腾龙村民委员会腾龙第一村民小组,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邓川镇腾龙村民委员会腾龙第一村民小组0.5372公顷,其中农用地0.5372公顷(耕地0.4376公顷、林地0.05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05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7日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五、土地征收工作由洱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实施。
特此公告。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