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2〕9号)文件精神,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名单,拟推荐杨维玉同志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评比表彰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杨维玉同志,女,59岁,群众,初中学历,现任洱源县大鹏饭店负责人。
二、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三、公示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四、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3日。
联系电话: 0872-5127860,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4号。
附件:杨维玉主要事迹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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