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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4次规划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 来源: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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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常务副主任朱国荣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2年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第4次会议,县人大及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规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审查了泉·大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等8个议题,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泉·大理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方案。

(二)进一步完善西侧车行主出入口通道的土地合法性手续,确保交通通行功能;进一步与《洱源县温泉资源保护利用及产业发展规划》《水热联供系统项目方案》相衔接,妥善处理好温泉水取水及排放等相关问题;补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筑色调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应满足住建(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生态环境、洱海流域及交警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四)应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开发年限的相关约定。

二、退步堂半山酒店二期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规划方案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中的主要指标变更为:建筑退让邓凤路5;容积率≤1.2,其他要求不变。

(二)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三)建议建筑层高适当增加、建筑形态进一步作优化调整。

(四)应满足住建(消防、园林)、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交通及林草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三、洱源县牛街乡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本次不予通过,应先编制《洱源县牛街乡国土空间规划》,并对该控规进一步优化调整后再提交县规委会审查。

四、 洱源县牛街籁之塘温泉酒店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建筑密度≤45%,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8米,建筑退让老214线10米;四邻退让和停车位数按照《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路围墙需采用透空式。

(二)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尽快完善用地范围内585.8㎡的用地合法性手续;补充洱海流域部门审查意见及环评手续。

(四)应满足住建(消防、园林)、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交通及水务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五、洱源县2013年玉河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方案。

(二)应加快完善方案中西侧726土地合法性手续

(三)应按变更后的修规方案加快完善西侧出入口、机械车位补足及绿化提升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验收。

(四)应满足住建(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生态环境、洱海流域及交警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六、CBH2022-11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20%,兼容商业以服务型为主),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且≤2.8,绿地率≥25%,建筑高度北侧≤54米、南侧≤18米,建筑退让安和巷2米,退让九台路3停车位数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其中:南侧与温泉小区住户之间采用协商退让);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路围墙需采用透空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的相关要求(其中: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应满足《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84号))。若该地块项目修规中规划了安置房,安置房部分按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执行。

(二)应满足住建(消防、人防、园林、市政)、民政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及技术要求。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北侧地块修规编制时应保证凤凰城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正常通行;

2. 南侧地块修规编制时应保证温泉小区北侧巷道通道功能(地块南侧);

3.消防扑救场地不得在市政道路上布设;

4.严格遵守别墅类建筑的相关要求,严控宗地容积率低于 1.0、独栋独院的新建高档商品住宅;

5.考虑东侧出入口处通道与凤凰城置换问题;

6.应妥善处理好地块场地标高与九台路、安和巷及温泉小区场地标高的协调一致。

(四)地块出让后项目修规的编制应考虑与安九巷协调一致。

七、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过渡期内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实施意见(试行)

审查决议:

本次不予通过,应充分征求县人大、县政协、乡镇及县级各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县规委会审查。

八、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

审查决议:

原则通过,充分征求县规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印发。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21020


责任编辑: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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