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8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 来源: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加之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涉疫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疫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要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下发的《关于涉疫重点人员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时刻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阳性病例的省份(县市),加强主动排查,通过各种渠道排查入县返县涉疫重点人员信息,严防涉疫重点人员漏管失控,要继续落实“五包一”基层网格责任制,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等基层网格为单位建立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台账,摸清涉疫重点人员底数,做到“迅速及时、不漏一人”。在澄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强化涉疫重点人员的排查追踪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人,分类精准执行境外入县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入县人员、密接和次密接等涉疫重点人员管控政策,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闭环转运、核酸检测、社区管理等防控措施,确保全链条“点对点”闭环管理,以最严要求把涉疫重点人员管好。相关涉疫重点人员返乡后要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二、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

从即日起,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客事一律不办”,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一律不允许提供给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暂停县域内各类民俗、商业、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和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率先垂范,党员干部带头在本地过年,倡导群众就地过年。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严格精减各类会议,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尽量减少线下大型会议,鼓励线上开会。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景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量体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四、主动报告登记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洱返洱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共同生活、工作等人员身体状况,异常情况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接受社区管理,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要求。就医时要主动向医务人员提供个人旅行史和健康状况。

五、非必要不流动

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境、不聚集,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出差,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近期尽量不要跨省旅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按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生活习惯。

七、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尽管目前病毒发生了变异,但是疫苗仍然可以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并减少重症和死亡,依然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要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教,主动带头动员自己的家属,尤其要动员60岁以上人群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的风险,尽快建立全县有效免疫屏障。 

近期,请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关注出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洱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