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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来源: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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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以来,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卫生健康重要战略、制定卫生健康重要政策、部署重要任务、推进重要工作的依法治县实践中去,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卫生健康法治洱源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庭前调解机制制度,有效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通过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了行业环境,守护了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促进了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县卫生健康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下属各党(总支)支部设置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全县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1.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机制。健全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对卫生健康法制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程序和具体制度。健全党工委领导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党带头守法的具体制度,以自身模范行动引导社会成员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形成考核评价结果,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

2.健全保证宪法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全县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了党工委、党(总支)支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系统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根据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完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成果形式。

(三)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增强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持续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协同配合有关单位推进全县、镇乡、村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常态下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 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健全卫生健康系统守信践诺机制。督促落实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等事项公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

2.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对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分别制定下发《健康洱源行风整治持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洱源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洱卫发【2021】75号),用4年时间集中开展整治“红”、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卫生健康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动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坚持有礼在先,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发生,坚决反对“简单粗暴”、“一刀切”。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

1.创新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全面总结普法工作情况、查找普法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部署普法工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册),大力推进深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加强对生物安全法的普法宣传。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国家和云南省关于鼓励公民接种新冠疫苗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普及。加强对新修订或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医疗卫生矛盾纠纷。认真履行源头预防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针对医疗纠纷、乡医待遇、疫苗接种等重点群体矛盾纠纷,常态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点矛盾纠纷清零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医疗卫生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洱源县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洱源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洱卫发【2021】75号),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访问题和矛盾风险监测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庭前调解机制制度,有效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建立不稳定问题清单,积极探索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本单位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苗接种、核酸采样工作任务较重,全系统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整体、系统性的学习,对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全系统绝大部分医疗机构没有专门法律人才,导致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理解不透,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且任务繁重,无法对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仍显不足。

(三)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有待完善,除有限几个单位有纵向信息共享外,行政执法单位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短时间难以完成

(四)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能力是现时代执法者必须具备的。

三、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2次,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2次,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下属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交心谈心,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家风和行风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树牢廉洁从政和廉洁行医的“红线”意识。加大卫健系统廉政风险排查管控,紧盯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津补贴发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强化制度笼子,完善制约机制。带头自觉做到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杜绝人情接待、相互请吃和吃请。在派驻纪检组的支持配合下,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扎实开展涉法涉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包案等形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存量。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纳入执法流程和执法质量监管体系,坚持把和解、调解作为减少信访的重要手段,预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不当引发新的信访案件,有效控制信访增量。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严格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定义务。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责。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积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三是推进院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及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类别,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科学分类、规范名称。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医疗废物等信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等情况。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100%。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全面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三是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制机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推行卫生健康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适时加强拓宽执法的广度、狠抓执法的深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医保局等职能部门展开联合执法,深入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案件。

(三)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实效。重点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擦亮“以案说法”普法品牌,增强法治宣教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系统全行业蔚然成风。

()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进一步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分析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整改提高,做到文书书写规范,证据采集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工作程序到位,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五)紧跟形势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有关措施,构建以局内控制度为主体,各项业务管理办法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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