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宗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学习的主要教材,把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作为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日常政治学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到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及时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等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要点,有力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抓好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分析研判会,听取相关部门、各乡镇涉民族宗教不稳定因素,及时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抓好整改。
3.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纪律摆在前面,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抓起,使党的纪律制度在单位有力有序执行。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末位表态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
(二)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确保民族事务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2.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在广大群众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10场次,1200多人次参加,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测试2次,参加人数12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0000多份,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教育活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培训3场次、60多人次参加,选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教育活动8人次,发放《宗教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宗教事务条例》等读本1200册。
3.加强对三营镇、牛街乡、右所镇、茈碧湖镇客栈酒店业主的维护国家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消防安全法》《护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宗教活动,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教。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系统学习还不够深入。满足于中央和省州县各级的安排部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研细钻还不够,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还做得不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学习关于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劲头还不足,还不能很好地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素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紧紧围绕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治宣传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宣传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帮助工作对象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足。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足,对有效应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履行职责,开展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执法的程序,注意的环节等还把握不够准确,有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还不够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不足。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县民宗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八五”普法计划,细化目标责任,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升法治思维。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和专题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细则》《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找法,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做到有理、有节。结合“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任务,扎实抓好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向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以会代训的形式,认真解读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严格依法办事,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专项维稳中,积极排查调处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等重点工作中,按照有法必依的要求,不断推进重点工作顺利进行。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到挂钩村,深入到民族地区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统筹谋划,落实依法行政的前期准备工作,努力做到行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法用法,树牢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熟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最基本的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坚持公正执行、依法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让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深入广大统战对象、民族地区、宗教界认真开展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利用“3·15”“4.15”“6.26”“12.4”等法律法规宣传日,大力宣传关于消费者权益、国安安全、反对恐怖主义、禁毒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民族宗教工作对象树立“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教”的思想,要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格公民。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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