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洱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洱源为目标,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为奋力推进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党建促法治持续加强。县委、县政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坚持学在前、作表率,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组织9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1114人参加了《优化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依法治理程序不断规范。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政府“有权不任性、用权按规定”。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均提交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优势和“智囊”作用,每项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先进行法律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三是依程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洱源县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洱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2022年全县共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43项,涉及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数4596件,签订承诺书3457份。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年度共制定规范性文件6份,备案审查报备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做好涉及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五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2年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9件、政协委员提案183件。拓展社会舆论监督渠道,2022年以来12345政务热线平台交办工单1579件。同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按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表,全年共编发《政务督查专报》13期,《政务督查通报》27期,政务督查情况报告24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强化审计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2022年,安排并组织实施了7类19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103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15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7条,较好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三)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一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洱源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44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洱源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夯实基层基础,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面积从原来的170㎡增加到2885㎡,与人社业务综合服务区和车管业务服务区构成“两区一中心”的政务服务格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应进必进”。在网上公布政务服务事项1374项,网上可咨询率达99.32%,全程网办率达75%,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75%以上。同时,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个和1.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全流程电子化率为94.07%。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四项清单”。2022年,在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共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44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6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5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项;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4场次,通过率为86%,为通过执法考试的324人申报办理和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300件;聚焦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执法领域抽查了12个执法单位18件案卷进行了案卷评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5份。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根本理念,开年第一天,召开洱源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奏响优化营商环境“最强音”。在全州率先组建6支“驻企服务队”,选派24名“驻企服务员”开展“一对一”驻企服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梳理解决法律纠纷。四是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夯实减灾防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基础管理,提升综合应急能力。2022年,大理州“使命必达2022”救援应急综合演练在洱源县举行,并组织了山区人员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对重点危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加油(注)站2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78份,查处问题隐患563条;开展工贸行业开复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2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65份,查处问题隐患114条。
(四)构建多元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认真落实《云南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持续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410件,成功调处1348件,成功率95.6%。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2件,办结率100%。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洱源县“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方案》和《洱源县县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实现责任主体全覆盖、责任内容项目化和责任落实量化考核。成立由50名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公安干警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队,培育“法律明白人”491人,“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2022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庭审直播203件,观看庭审直播、点播庭审录像31037人次。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0个,为90个村(社区)配备了乡村法治通触控一体机,构建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04件(其中通过“互联网+公证”的远程在线公证平台办理了委托、声明等各类公证事项31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3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法治专业人才不足,基层法治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较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不够规范。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等方面工作汇报共8次。2022年8月9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4个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了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强化法治思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学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法治洱源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中,并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集体学、支部学、读书班等多种形式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中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5次,组织48名新任县管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
(三)强化督察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按年度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细则,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范畴,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均作了专项述法报告,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有效推动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洱源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发展思路,以更强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全方位多形式宣传,使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立足洱源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健全法律知识培训机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先行县创建,持续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宪法实施、监督,推动开展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三)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好用活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全面落实惠企纾困各项措施,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进程。
(五)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贯彻落实,创新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普法强基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与时俱进创新普法方式,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人民群众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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