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教育体育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引领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建立以洱源县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局长杨永林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凡人员变化的随着职位变化相应补充。在教体局的领导要求下,各学校也都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构建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良好机制。切实做到层层抓落实,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教育总体工作部署,与其它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确保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根据《洱源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洱源县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年初,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了《洱源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年初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书实行综合考核,年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根据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县委普法办等职能部门联发《洱源县法治宣传进校园全覆盖工程启动仪式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把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与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深化法治宣传,坚持依法治教
1.开展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法治学习。切实抓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不断提升局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二是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行政规范、便民高效、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将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岗位,明确各股室执法责任,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教育法律法规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依据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和行为,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和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和效能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五是加强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坚持督政和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认真开展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开展学校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目标,在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一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党工委班子年内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将保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内容,以案释法,强化法纪教育,开展全县警示教育大会2次,分别是家庭助廉主题活动和酒后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活动,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并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局机关开展警示教育学习5次,在“洱源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文章35篇,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洱源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先后刊发春节、疫情防控、清明节、教师节、拒绝升学宴、违规操办和参与“谢师宴”、禁止违规饮酒等7份廉政倡议,有效增强了廉洁的自觉性。全县中小学春秋季开学前集中开展廉政学习6天。将学法内容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必学内容,班子成员亲自带头宣讲,深入剖析,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各党支部利用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各学校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线上和线下的政治学习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增强学习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依法治校观念,把中小学校长的法治教育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学校依法管理。积极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三是推进校务公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全县中小学切实做好校务公开,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促进了学校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
3.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全县中小学坚持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构建普法教育平台。积极安排局机关和各学校专项资金作为依法治校工作专项经费,要求学校征订报刊杂志拓展干部教师学习渠道。征订法治报刊、杂志和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供师生借阅。各学校利用宣传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二是开齐开足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各学校按规定开设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的落实。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在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法治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与社会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治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三是认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校园宣传栏、编写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学习、晨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上学习等形式,多举措抓好认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6063份,粘贴悬挂标语203条,宣讲164次,制作宣传橱窗、展板、橱窗291块,开展活动受益师生37778人次,组织5682名师生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10次,利用校园网络,开展网上学习宪法知识和在学校做“宪法小卫士”活动,全县2.3万名学生参与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线上学习,坚持“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禁毒防艾、珍惜生命”、“拒绝邪教进校园”、学习宪法和环境保护等主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鲜活案例教育学生,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组织2433名教职工参与“宪法在你身边”的每日答题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教师学法用法工作,有效促进教师宪法意识的不断提高。四是健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县103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84人,加强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法治宣传讲座465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工作。针对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邀请州人民第二医院心理医生对洱源二中、凤羽一中和振戎民族中学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5名通过执法证考试的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开展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审批,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按规定处理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2022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行动6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6份。四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四)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我局建立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安全维稳工作制度,针对部门、教育体育系统、网站与新媒体等成立专门应急工作小组,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行政调解机制。特别关注不稳定和容易发生矛盾的苗头性因素,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积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不拦截正常上访群众,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依法受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2022年1月至12月,我局本级共受理信访件82件,均100%办结。
(五)落实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我局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时间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获得满意答复。2022年我局承办的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我局针对新情况、新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后答复,让人大、政协,建议人、提案人和有关部门都满意。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学校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和教育形式单一,“说教”时居多,学生的法治意识入脑入心不够,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很多孩子缺乏家庭教育,而且随着手机、电脑等网络产品的普及推广,学生受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影响增多,给学生造成消极负面影响,学校法治教育将面临新挑战。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探索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健全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决策依法执政
(一)强化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一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始终做到自觉维护集体决策的权威性。二是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针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坚决杜绝个人代替班子决策的现象。2022年共召开党工委会议29次,局务会议18次,党组会议28次。三是带头认真落实省委“四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人事工作财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副职领导分管。四是坚持义务教育学校购置设施设备和校舍维修审批制度,并召开局务会议统一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和资金安全。五是健全完善有效的防控机制,公示防控措施,切实加大对招生办公室、校安办、人事股、财务股等重点防范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规范操作。六是切实加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教育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效益。七是严格要求,依法依规督查问责。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总体目标,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党委具体规定,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年内,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80余人次,开展任前和离任谈话47余人次,纪检组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40余人次,春节前纪检组对班子成员提醒谈话1次。班子成员逐级对分管股室长和挂钩联系镇乡(学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二)全面清理和规范部门权力事项
完善县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根据本部门“三定”规定和教育体育系统实际,逐条对照,全面规范部门权力事项。权责清单目录做到名称规范、类别准确、依据完整,制定了县教育体育局4类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局机关梳理个人岗位55个,查找风险点177个,评定高、中、低风险分别为38、63、76个,制定防控措施209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6个。
(三)深入推进各项公开
一是扎实抓好深化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均设置公开公示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校务。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遵循学生自愿、预约征订和委托代购的原则,推进以“一教一辅”为核心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严禁在评议目录外和相关规定订购教辅材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二是深化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依法保障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幼儿园和小学按片区范围招生,严格实行公开公示。普通高中的招生严格按照《洱源县优质高中招生办法》和学生志愿、分数进行招生,洱源职中的招生实行注册制,各类招生均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考纪考风,严密规范组织实施各类考试工作,实现平安考试、阳光考试和诚信考试。三是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的所需食材全部按要求实行分层招标,我县的营养餐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加餐食品,人员工资全部由县级财政支付,营养餐配送实行公开招标、按需配送、每月对账、公开公示、按实拨付,并设专人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继续抓好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环节监督管理,坚持学校建设项目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即使是学校内较小的维修项目,也要经学校集体研究,做到有预算和决算,确保工程质量。认真抓好对各类补助政策的落实,按程序评选,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实现所有的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兑现、足额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四是严格规范开展各类评估认定工作。优秀教师等先进典型的评选均有评选细则、多部门多人参与评选,征求纪检部门廉政意见、进行公示、集体讨论认定等流程,方案、过程公开,结果公平。五是全面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参考1+x模式,课后服务开设率达100%,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共有27828名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参加率达99.72%。联合六部门制定印发了《洱源县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洱教字〔2019〕2号),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严格审批监管关;联合治理校外培训乱象,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注销了8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剩余7家非学科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联合七部门对全县的无证照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161人,扎实开展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对113名职称申报中职、初职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公示,通过评审100人。2022年完成12345政府热线平台来电55件的办结工作,完成55件网络信访件的答复办结工作,完成“信访系统”等其他信访件27件的答复办结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57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二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不断充实调整县教育体育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三是要根据青少年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形式,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四是不断增强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划,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五是进一步巩固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普法成果,着力开展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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