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洱源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及省、州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洱源实际,现将洱源县2023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洱源县公共租赁住房本次分配房源178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室一厅两种,房屋面积约45㎡-59㎡,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一)民生一期保障性住房小区:本次拟分配公租房62套,房源位于腾飞路东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民生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本次拟分配公租房82套,房源位于腾飞路东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三)金色保障性住房小区:本次拟分配公租房34套,房源位于腾飞路东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且在本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均可以申请;
(二)在居住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低于3800元。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的车辆价格不超过20万元;
(五)在城镇稳定就业(至少就业一年),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城镇租赁固定场所经营开店1年以上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县城因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不需要实物安置的,或者安置过渡期内的居民也可以申请不超过2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七)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洱源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荣立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八)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九)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计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三)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工资收入、住房等证明、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五)租房的应提供《租房合同》;有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无房的开具无房证明;
(六)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租房合同;
(七)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
(八)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洱源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荣立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证明材料;
(九)非洱源县户籍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证明;
(十)上述材料属证件类型的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属于申请、证明资料的提供原件。
四、收费标准
(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金色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6.50元/㎡/月,民生一期、民生二期租金标准为5元/㎡/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卫生及二次加压费、电梯使用维护费等由承租户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周六、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地点:县城金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铺内。
(三)抽签选房方式、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配租方式:采取统一抽签分配。
(二)进入报名场所请做好自我健康防护,领取报名表或向工作人员咨询报名事项时请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咨询电话:0872-5122702
洱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代)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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