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
第2次规划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2023年3月20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会常务副主任朱国荣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3年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会)第2次会议,县人大及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审查了县城原水勘队、农机站小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等7个议题,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县城原水勘队、农机站小区用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面积1148.25㎡,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建筑密度≤35% ,容积率>1.0且≤1.8,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20米;建筑退让钟凤路3米,退让的3米范围内布置绿地;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街围墙须采用透空式;停车位数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生态环境、洱海流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和技术要求。
二、县城原外贸小区、交通小区用地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将该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面积2319.26㎡;建筑密度≤50% ,容积率>0.9且≤1.8,绿地率≥15%,建筑总高度≤20米;建筑退让钟凤路3米,退让的3米范围内布置绿地;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街围墙须采用透空式;停车位数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三)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生态环境、洱海流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洱源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老工商银行停车场建设工程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647.20㎡,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8,绿地率≥25%;建筑退让宁湖路3米,退让宁昌路3米;建筑风格为:体现地方传统建筑符号和元素,色彩以青、白、灰为主,小青瓦屋面,外墙不得使用瓷砖,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临街围墙需采用透空式。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生态环境、洱海流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1.应对总平面布置进行优化调整(将亭子和长廊取消); 2.应按要求设置充电桩停车位;3.应进一步提升绿化品质;4.应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土地合法性手续。
四、洱源县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审查决议:
(一)经审查,《洱源县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已进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法定程序。
(二)原则同意通过审查。
(三)县住建局应按程序报批实施并公布。
五、关于规划许可中前置审批事项审批建议(容缺+承诺制)审议议题
(一)原则同意通过审议。
(二)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关于规划验收中存在问题建议(容缺+承诺制)审议议题
(一)原则同意通过审议。
(二)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过渡期内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实施意见(试行)
本次不予通过,应再次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县规委会审查。
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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