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9﹞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洱源县民政局于2023年3月24日专题召开局务会讨论通过洱源县殡仪馆延伸性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现公示如下:
洱源县殡仪馆延伸性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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