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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洱源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 来源: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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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洱源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组、畜牧组)、局属各站所: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根据《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际,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洱源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619

洱源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做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不断健全转基因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环节监管。将辖区内研发单位纳入监管,实行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核查时间、地点、规模和范围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实验结束检查收获物和残余物灭活处理、保存以及试验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未经报批的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

(二)严格品种审定环节监管。加强转基因玉米、大豆、水稻、油菜等农作物品种审定的安全管理,畅通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通道,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参加区域试验和审定。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申请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试验中一旦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严抓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制种基地的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及种子加工经营环节溯源管理要求,紧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专项和种子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种子生产基地、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的抽检排查力度,依法严惩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抽取的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

(四)强化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坚决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强化对转基因生物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审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加工企业全覆盖检查,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装卸、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以及档案管理记录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标识后流通销售。

(五)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开展科普下乡、科技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依托主流媒体,运用新兴媒体,打造科学传播平台。在高素质农民培训时积极组织师资力量,在培训过程中增加转基因知识培训内容,重点宣讲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升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培育懂技术、会科普、接地气的新型职业农民科学传播队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抽检工作

(一)试验基地抽检。由州种子管理站在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检查的同时,现场抽取基地内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样品。

(二)种子市场抽检。由具有种子执法资格的人员,依法在洱源种子市场抽取送检。

(三)大田种植抽检。洱源县种子管理工作站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在玉米苗期,对辖区加工企业所在乡镇玉米种植田抽取玉米样品3份,每份样品随机采20-30株,每株2片嫩叶,即采即封。鲜叶采下即用保鲜袋封好装入特快专递包内,当日送检。

以上所有抽检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开展,需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承担,所有样品于10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云南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238号省农科院科研实验大楼314号;联系人:叶艳萍;联系电话:159****7177;邮编650205)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费由省、州分别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成立洱源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并对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 赵根应  洱源县农业农村执法大队长

:唐发勇科技教育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成武县种子管理工作站站长

何高奇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王汉伟   县水产工作站站长

杨彦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鸿基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草山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报送洱源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唐发勇担任。

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做到应管尽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职责,提高认识,主动监管,严格执法,将转基因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结合防疫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转基因舆情,高度重视,一旦涉及要依法依规科学应对,主动作为,避免被动。

(二)加强宣传学习。各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唐仁健部长关于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转基因技术和生物育种知识的科学普及,切实做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政策解读和宣贯。积极开展转基因和生物育种产业化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理性认识,引导形成尊重科学、促进发展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监管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任务落实,细化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通过行政工作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研究机构、研发单位和企业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研究、试验、生产、价格、经营和销售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制定2023年监管工作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指导。结合近年各级监督检查的情况,抓住春耕和秋收关键时节,对案件频发、风险隐患较大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监管线索督办和约谈负责人制度,提升监管实效。相关站所应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抽查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五)明确任务分工,做到应管尽管。种子监管:由县种子管理工作站负责全县大豆、玉米和水稻种子等的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饲料监管、饲料生产企业等:由县草山饲料工作站负责监管。

(六)全面摸排收集违法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对转基因种子非法制售和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立案调查,严查案件主体和源头,依法从严处理。对依法办结案件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涉案单位所属地。

(七)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从2023年7月开始,于每月1号前上报《农业转基因监管信息统计表》(附件),第1次报送时请确定一名联络员。

(八)报送工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年度工作。分别于7月2日、12月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股。联系人:张智珍,电话:5127216电子邮箱:eyxnyj @163.com。


附件:

洱源县20231--  月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信息公开(件)

立案件数

办结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每月1号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

2.案件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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