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的
一封信
尊敬的全县城乡居民:
你们好!
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少部分群众因时值青壮年或身体健康而未患疾病,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心存侥幸未缴纳医保费用,如遇突发重大疾病导致产生较大医疗费用支出,极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返贫,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也是城乡居民发生疾病时医疗费用支出的基本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享受国家、省州县提供更多医疗保障待遇,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份健康保障,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每个社会公民都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目标的通知》(云医保〔2023〕79号)文件要求,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延长至2023年6月25日。洱源县辖区内本年度尚未缴费或者错过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按统筹区政策和经办流程继续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个人按350元标准缴费。
在2023年延长集中征收期后,仍错过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在2023年7月1日至11月25日前,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费,参保人员补缴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960元缴费,由医保部门通过特殊缴费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征收。上述情况,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均于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为了全家人的平安健康,请您按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是对家人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尽责;如您属尚未参保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如您的亲朋好友尚未缴费或者错过参保缴费,请尽快动员和提醒您的亲朋好友及时参保,以免贻误缴费时间,导致承担更多经济损失。
如果您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统筹区政策和经办流程,请咨询医保服务窗口,参保缴费咨询电话:0872-5121605。
洱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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