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洱源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定于2023年7月开展水利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洱源县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1] 35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评审范围
(一)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8月已离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专业
水利工程领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
四、推荐评审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五、报送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技术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等复印件各l份。
(三)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四)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筹)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三)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13日,报县水务局办公室,逾期不受理。联系人:罗仙寿,联系电话:0872—5123173.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2.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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