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洱源县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洱源县自然资源局举行了《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3年4月17日,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洱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4月24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段跃辉);3名决策发言人(张俊鹏、曾惜、鲁玉坤);2名听证监察人(李桂兰、李育芳);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5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杨杰超)、县政协委员1名(刘文志)、熟悉规划的专家3名(杨烈君、吉凯锋、徐俊)、法律工作者1名(杨久明)、新闻工作者1名(李四涛)、相关部门代表9名(杨中元、杨玉福、杨学海、李映文、赵秋燕、张立鳌、杨宏枝、杨万和、鲁晓峰)、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及企业代表9名(乔文科、陈代章、王春荣、朱勋帅、杨毅霖、王丽华、范晓彬、杜超、王剑桥);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4月25日,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洱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4月25日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洱源县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洱源县自然资源局段跃辉副局长主持,3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5人,实到22人(3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听证文稿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
7.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22名听证代表听取了《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结合乡镇地域特点及产业发展实际,做到土地资源的适度倾斜,充分保障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补充完善县域洱海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湿地生态系统方面的内容。
3.结合县域实际,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矿山修复、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及灾后恢复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4.加强基础数据分析研究,优化人口增长规模、用水量测算、用水量红线指标、水质指标等规划数据的测算与表达方法。
5.强化对各乡镇功能定位的引领,结合发展实际,对乡镇的发展目标、职能定位作充分研究和统筹,有针对性地对各乡镇提出发展引导策略。
6.进一步对接农业、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更新部门相关数据及编制依据,规范相关文本内容表述,对图、文、表进行校核。
7.综合考虑历史、人文、民族等文化资源禀赋,协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充分体现文化的本土性和多样性,塑造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魅力空间。
8.细化落实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空间发展战略,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各级各类规划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结合乡镇地域特点及产业发展实际,做到土地资源的适度倾斜,充分保障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意见予以采纳。在满足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格局,聚焦洱源县重点产业园区布局,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效实现生态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补充完善县域洱海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湿地生态系统方面的内容。
意见予以采纳。进一步加强与洱海流域管理局、水务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等部门的对接,在规划成果中深化完善该部分内容。
3.结合县域实际,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矿山修复、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及灾后恢复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意见予以采纳。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及时更新最新数据与成果,在规划成果中深化完善该部分内容。
4.加强基础数据分析研究,优化人口增长规模、用水量测算、用水量红线指标、水质指标等规划数据的测算与表达方法。
意见予以采纳。充分考虑实际现状,仔细复核现有测算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积极相关部门对接,及时更新最新数据与成果,在规划成果中深化完善该部分内容。
5.强化对各乡镇功能定位的引领,结合发展实际,对乡镇的发展目标、职能定位作充分研究和统筹,有针对性地对各乡镇提出发展引导策略。
意见予以采纳。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州县衔接、协同推进,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内容要求及国家、省、州、县重大开发保护战略,精准定位各乡镇发展目标,强化规划层层传导,上下联动。
6.进一步对接农业、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更新部门相关数据及编制依据,规范相关文本内容表述,对图、文、表进行校核。
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将会同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对规划文本、图集、表格等内容作认真校核和相关数据更新。
7.综合考虑历史、人文、民族等文化资源禀赋,协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充分体现文化的本土性和多样性,塑造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魅力空间。
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继续对接文化旅游、住建等部门,加强规划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空间指引,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域自然特点和文化特色。
8.细化落实省、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空间发展战略,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各级各类规划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将仔细研究省、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空间发展战略要求,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逐一梳理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重点项目纳入规划。
责任编辑: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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