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林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根据省、州、县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文件要求,及《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2 号)等林业工程方面职称评审规定。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洱源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直接从事林业相关专业的林业工作,且符合林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三、评审专业: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
五、评审时间:2023年7月
六、申报初级林业工程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A3 纸双面打印后中 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及规格的完整。用人单位须在“表
十二基层单位意见”中如实填写申报人的履职情况以及述职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推荐评审表十七“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人数。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2、公示情况报告表原件1份。
3、申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原件1份。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初级职称以来至2023年12月后的初级职称岗位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
6、聘任初级职称以来至2023年6月的继续教育证书。
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人社部门规定学时。
7、聘任初级职称以来的各类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1份。
8、履职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9、履职期间业绩成果复印件1份。
10、本人撰写的履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1份。
11、其他。
除第一项《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无需装订外,其余申报材料按第二至十项顺序装订成册,第十一项单独装订申报材料装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送审材料一览表(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
联系人及电话:陈彩燕 0872-5122946
联系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钟凤璐60号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洱源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3:送审材料一览表(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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