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洱源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学习、严密组织
各学校要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改文件:《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关于大理州2023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和《关于做好特岗教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8〕71号),深刻领会和吃透文件精神。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严密精心组织抽取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将职称评审工作放在首位,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请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将省州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坚持以德为先原则、学历须达到规定标准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以及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大理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学校推荐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申报一级、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原则上应达到80%(含在职进修)。
三、精心组织、按期完成网络填报及审核工作
(一)个人网络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8:00至2023年7月15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
(二)基层单位审核上报时间:2023年7月30日12:00前。
(三)申报方式: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
请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严格按照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3〕18号)文件精神执行,确保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四、有关事项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我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全县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评审专业:中小学教师相关专业
(三)评审时间:初级、中级评委会于2023年9月召开。
联系地址:洱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及电话:肖教师 0872-5124081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3〕18号)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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