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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 来源:洱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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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交执法〔2023〕202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暑期及“国庆”“中秋”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交执法〔2023〕20号)要求,结合近期我州旅游市场持续升温,非法从事道路客运行为突出,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形势严峻复杂的实际,决定在全州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二、整治区域
全州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医院、学校、农村集市等非法营运车辆较多的人流聚集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二)违规营运行为。
1.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
2.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3.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和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拒载、议价、恶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接受电召任务后不履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5.利用QQ、微信群等形式违规组客、拉客等违规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在我州违规驻地营运的外州外省籍客车。
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影响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及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共同维护大理州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举报电话:大理大队:0872-2122110
         漾濞大队:0872-7522873
         祥云大队:0872-3131809
         宾川大队:0872-7140734
         弥渡大队:0872-8160030
         南涧大队:0872-8523249
         巍山大队:0872-6126448                        
         永平大队:0872-6520177
         云龙大队:0872-5520070
         洱源大队:0872-5120852
         剑川大队:0872-4526880
         鹤庆大队:0872-4122216
         州 支 队:0872-2256765
特此通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洱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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