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县乔后镇橞洁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乔后镇橞洁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乔后镇大树村委会与柴坝村委会交界处
三、建设单位:乔后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源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洱源县现有的锯末、刨花、秸秆、核桃壳等废弃材料资源,建设一条机制炭生产线、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预计年产机制炭1000吨、生物质颗粒5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暂存间、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5.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24%。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仅有员工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焊接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进料、出料、输送、储存等生产环节产生粉尘、烘干废气、燃烧炉尾气和食堂油烟。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不合格产品、炉灰、除尘灰及厂房内沉降粉尘、循环水池沉渣、木焦油及木醋液、废机油等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等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量。运营期机制炭生产线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向高空排放,制棒烟气、炭化废气进入燃烧炉燃烧后的燃烧尾气与烘干废气进入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粒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 向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主要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优化设备选型、减震基础进行降噪;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回填和覆土,其余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及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炉灰、循环水池沉渣及化粪池污泥可交由当地农民作为肥料;废机油、木焦油、木醋液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3年8月9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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