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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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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YNKWZB-DL2023005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中医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二次公开招租进行电子竞价,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洱源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坐落)

年租金起始

加价幅度

保证金(元)

备注

1

食堂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城小洱线以西

8000.00元/年

1000/

1000.00

2.租赁期限:3

3.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城小洱线以西,就餐人数预估门诊每日约10人,住院及陪护约30人,职工20人。

4.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招租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供租赁竞得人使用(原有设备情况由竞租人自行实地踏勘),租赁竞得人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配置其他所需设备(如经营期满后租赁竞得人不再续签合同的,所有新增的设备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原有设备若有损坏的双方协商赔偿。)

5.经营时间: 实行全年无缝经营,节假日期间必须提供就餐服务,原则上早餐就餐时间7:00—08:30,午餐就餐时间11:00—12:30,晚餐就餐时间17:00——18:30,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承租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2023年0815日起至2023082317:00止(节假日休)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082317:0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电子竞价时间2023年08241430。

七、电子竞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价申请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九、报名方式:竞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2023年0619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人)须上传竞价申请书身份证正反面、竞价申请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实地踏勘表(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价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保证金缴纳凭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电子竞价招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2217时00分。

(二)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报名竞租标的名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活动。

(四)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规则:

1.本次竞采用增价竞价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租赁的最终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租赁竞得人,租赁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活动中,竞人竞得电子竞价租赁标的后,出现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委托方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租赁竞得人的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租赁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租赁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租赁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电子竞价招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招租人支付租赁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向我公司支付本次竞佣金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人恶意串通的;

2)竞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租赁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招租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成交后,租赁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第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租赁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价保证金)。

5.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

1)若违约人已支付竞佣金的,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2)若违约人未支付竞佣金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我公司竞佣金,结余部分交由招租人处置。

6.退出程序

1)正常退出:招租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若院方就餐职工对食堂满意度达不到70%,医院有权在租赁期内不再续签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再续签合同产生的损失由租赁人自行承担,医院不进行赔偿补偿。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租赁人所有新增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处理,不可移动新增设施设备不得拆除,原有设备若有损坏的必须赔偿全新设备。租赁配合医院对其资产完整性进行确认符合要求,办理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

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况的,由洱源县中医医院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租赁负责。

①在租赁经营期间,未经洱源县中医医院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食堂建筑结构或拆卸、重装、改装设备、安装门头、广告牌的;

②擅自分租、转租、转让、转借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的;

③经营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无法保障医院食堂建筑、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

⑤违反有关规定或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的;

⑥从事违法活动的;

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⑧其他不适宜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

3)租赁经营期未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特别说明: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我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招租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租赁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人可以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租期:租年,合同为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付支付租金。竞租成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每一年《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交纳第一年租金。租赁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转租,以后每年度届满前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向招租人交付下一度租金。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租赁竞得人需向招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用于支付租金滞纳金、违约保证金等。租赁到期后,根据合同结算退还。

4.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5.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五、其他要求

1.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税金及其他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食堂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服从洱源县中医医院的管理,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和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责任自负;在租赁期内,若遇政策变化或医院对食堂另有安排,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经营理念:以服务为核心,靠优质服务和不断翻新饭菜品种花样赢得信誉。以实惠、卫生、可口为目的,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服从洱源县中医医院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每日对食品卫生安全自检及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依法经营管理:租赁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在租赁经营期内洱源县中医医院及附属设施的一切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租赁经营者承担,所涉及的税收、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消费系统使用费、泔水清运费等均由租赁负责按时足额缴纳。租赁须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奖金、缴纳各种保险以及劳保、卫生福利用品费用。

4.质量要求: 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注: 每份饭菜数量) 、优质(质量保证体系) 、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职工就餐。在食堂公示栏上公布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菜谱、价格等,并接受监督,对违规行为给予整改或罚款处理,对造成损失的,租赁人必须给予第一时间赔偿,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好每日留样和消毒登记等, 接受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 对所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5.按照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部署,认真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食安心”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医院做好创建工作。

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电话:

洱源县中医医院    段先生13508820869

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董琳敏1509693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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